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461053 成文日期: 2022-08-23
文 号: 开府办函〔2022〕95号 发布时间: 2022-08-23 11:08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3 字体:[ ]

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商促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邮政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政府(办公室)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

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县政府副县长(分管市场监管)

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县工信局副局长

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卫健局副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

县商促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邮政公司副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开阳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地方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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