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41391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2〕147号 | 发布时间: | 2022-11-18 17:03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县直相关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开阳县2022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2022年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
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强化各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有力有效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根据《贵州省2022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欧 波 县政府副县长
杜玉梅 县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罗寅珑 县政府办副主任
蒙荣军 县卫健局局长
成 员:张毓红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淋果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岳庭友 县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人
敖 毅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李光智 县卫健局财务科负责人
文 兴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副科长
李治会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全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筹管理、绩效考核、资金拨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设立日常考核小组。
第一考核组:
组 长:黄淋果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李光智 县卫健局财务科负责人
文 兴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副科长
第二考核组:
组 长:张毓红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廖珍用 县卫健局财务科工作人员
李治会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及单位
(一)考核时间:本年度绩效考核2022年11月~12月。
(二)被考核乡镇(街道)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寨乡、冯三镇、宅吉乡、双流镇、南江乡、金中镇、禾丰乡、楠木渡镇、米坪乡、南龙乡、龙岗镇、龙水乡、永温镇、毛云乡、花梨镇、城关镇(云开街道)、紫兴街道、硒城街道。
(三)被考核的县直医疗单位:
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三、考核目的
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考核结果与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分配挂钩,奖优罚劣,加强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考核方法及人员组成
采取现场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基药组织管理情况、中心药库建设情况、药物网上平台采购情况、基药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有过期药品、随机抽取被考核单位处方等形式进行检查。检查基层医疗机构的同时,随机抽取所辖2个村卫生室开展考核。
五、考核内容
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按规定配备国家基本药物情况,现场查看是否有过期药品,是否网上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六、工作要求
(一)由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组织相关药学人员及财务人员组成考核组开展考核,同时进行合理用药指导。
(二)考核所涉及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基药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方案要求和考核内容对本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合理用药情况、处方书写等情况进行梳理,完善相关资料。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