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2848 | 成文日期: | 2023-08-25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3〕94号 | 发布时间: | 2023-08-25 10:07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相关部门:
《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3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4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近期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批示精神及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地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深化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做好今年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防事故保平安,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巩固开阳县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确保2023年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为开阳县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我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决定成立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董 涛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杨光富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刘 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夏大伟 县交联办主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刘天周 县公安局副政委
杨 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谭 健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艾德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宋和晋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诗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海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汪 平 县水务局副局长
熊朝成 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司仕鹏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科级督学
梁国红 县公安交警大队教导员
苏 刚 县商促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宋万里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谢安华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余治洪 县公路管理段段长
邓继海 县气象台台长
杨凤生 县供电局副总经理
李必兴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辑
各乡(镇、街道办)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联办,办公室主任由夏大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冉鹏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三、时间安排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8月至9月底;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治理阶段:2023年10日至12月底;
(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治理完成验收总结阶段:2024年1月。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各乡(镇、街道)、各派出所全面开展农村道路隐患排查,针对辖区内通行道路结合近年来事故发生点或者易发生点开展排查,对警示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损坏和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先急后缓的方式进行分级治理和上报整治;二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近三年交通事故发生或易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汇总;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路管理段结合各自管辖国省道路、县乡道路开展道路隐患全面排查汇总;三是县交联办统一制作表格(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治理责任和治理时限,逐一对账销号)下发并收集汇总后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管理段、各乡<镇、街道>)
(二)全面深化农村隐患车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近年来办理入户后的隐患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进行统计排查,逐一通知车主限期按照要求消除隐患,限期内未消除隐患车辆的,同时按照户籍所在地进行分发,各乡(镇、街道)、各派出所安排专人到户宣传动员直至隐患车辆消除为止;二是各乡镇、街道对辖区隐患车辆(无牌、无证等车辆)进行全面排查统计汇总治理;三是县交联办统一制作表格下发并收集汇总后进行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三)全面深化客、货运车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严格排查运输企业风险隐患。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配合。负责对客运场站和客运、货运道路运输企业(网约车公司、快递物流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严格落实车辆例检、维护保养、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风险隐患检查排查。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客货运输企业(网约车公司、快递物流公司)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排查整改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二是严格排查货运安全风险隐患。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百吨王”、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县交通运输局和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县工信局配合开展走访摸排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检查,严防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出场(站)。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制度,将对重点货运源头进行全面监管,对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三是严格排查低速货车风险隐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和县市场监管局配合,联合开展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检查源头、路检路查、尾部粘贴反光标识,提高夜间行车安全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和属地政府配合针对县管辖区内无合法手续销售老年代步车及电动车商贩进行全面源头风险隐患排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律按要求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四是严格排查检验机构风险隐患。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和各乡(镇、街道)配合,围绕县管辖区内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等情况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机构规范、科学、有序运转,提高检验工作质量,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科学公正,数据准确可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四)全面深化非法营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配合,一是严格摸排非法营运风险隐患,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常态化组织每月不低于2次的联合执法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同时结合偏远村寨老百姓出行难和学生上学交通难问题,会同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量解决方案为老百姓和学生解决出行难民生问题。二是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加强对非法营运驾驶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不执行处罚决定、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五)全面深化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各乡镇、街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对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防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违规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货车、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车辆超员超载、酒驾醉驾、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未购买交强险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减少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二是由公安局交(巡)大队、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各街道办、共享电动车投放公司配合,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市共享电动车驾驶人违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和纠正,严禁一车多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共享电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三是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配合严防中小学生驾驶共享电动车和机动车(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辆)。督促各学校在每学期安全主题班会及家长会上强调交通安全,把中小学生严禁驾驶共享电动车和机动车纳入签订的承诺书或告知书内容。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共享电动车和机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共享电动车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办>及各派出所)
(六)加强各行业企业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供电局、县水务局等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对冶金工贸、工矿、危化企业、商贸、农业企业、北控城市服务行业、建筑行业、景区旅游公司、电力及水务公司等行业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员工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培训、企业各类车辆的合法手续情况等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加强村寨(组)道路通行车辆风险隐患排查
各乡镇、街道,一是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两员两站”的力量建设,对辖区村寨(组)道路及通行隐患车辆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人车安全通行,并在农村婚丧嫁娶(红白喜事)、赶集、庙会等民俗活动期间进出村口等重要点段开展交通安全提示劝导,及时消除各类交通风险隐患。二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发挥属地派出所和农村“两站两员”的作用,针对“中秋”、“十·一”国庆、元旦等节假日期间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乡村旅游等重点车辆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和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行动,特别是要加强“跟场管理”工作力度,做到逢场必跟,发现露天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车辆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行时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制止,由职能部门按照要求予以从严从重处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三是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图文资料及时采集,并按照要求将图文资料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确保完成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八)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各职能部门要在办公楼LED显示屏、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和公益视频等(每天播放时间不低于1小时)。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在乡镇公路、街道进出口张贴宣传海报,在各村居制作张贴纸质宣传标语1条以上(标语: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在行动);禾丰乡政府在高速南收费站、硒城街道办在高速开阳西收费站张贴1条宣传标语。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在公交车出租车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经营场所显眼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公益视频及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在各公交站台张贴宣传海报及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四是县市场监管局要在楼宇电梯广告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海报和公益视频。五是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在户外LED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公益视频,县政务大厅交警服务窗口、车管窗口、事故处理窗口、违法处理窗口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张贴宣传海报。六是县教育局要部署、学校推进、教师发动,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在教师和家长中宣传“知危险、会避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视频。要引导学生不乘坐牌证不齐的“三车”、面包车等隐患车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学校在本学期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不少于1次,自行制作交通安全主题黑板报不少于1期,每周五15时至18时要在学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标语和公益视频,提醒教师、学生和家长注意交通安全。节假日前,发放节假日交通安全告知书等,持续性开展宣传,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营造积极社会氛围。七是各单位要在所属官方网站宣传“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在行动”,同时,各单位下属单位也要比照此宣传模式,开展好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在行动宣传工作,形成宣传矩阵。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协调融媒体中心和《诗画开阳》《开阳发布》等媒体宣传“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在行动”工作内容,做到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互补,形成内外结合的“报、网、端、微、屏”立体宣传矩阵。(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强化总结提升
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工作专班,并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市级部门报告我县好经验、好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县交联办负责指导、协调、调度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落实专项整治措施,承办日常工作;每月收集各单位部门工作开展进度情况,不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定期向县政府报送工作情况,向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
(二)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加强对本辖区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每个工作日在县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微信工作群发布工作动态,每月25日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三)县交联办按照《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内容,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办及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约谈、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同步强化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四)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推广运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于8月30日前,向县交联办报送1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解读:《开阳县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防事故保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