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56233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1〕71号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15:46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紫兴、硒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县管企业:
《开阳县街道办事处、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开阳县街道办事处、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全县基层防火灭火基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1年贵阳市、贵安新区为民办“十件实事”》相关要求,有效推进完成2021年市级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好社会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通过建设村(居)微型消防站,针对初期火灾以打早、打小、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按照“全方位联动、微力量整合、防消宣一体”的原则,全力推进街道、村(居)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网格人员建设,有效解决我县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中基层组织不健全、责任不到位、管理不专业、处置不及时等实际问题,立体化构建城乡基层防灭火力量体系,加快我县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阳县街道办事处、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消防网格人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消安委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街道办事处、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消防网格人员建设工作统筹和工作调度。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按照责任分工包保负责本辖区微型消防站、消防网格人员建设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开阳县139个微型消防站建设。
1.3个街道微型消防站建设。按照“一街道一微型站”的机制,我县紫兴、云开、硒城街道办事处均需建成投用1个街道微型消防站。
2.136个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按照“一村(居)一微型站”的机制,全县所有村(居)民委员会均需建成投用1个村(居)微型消防站。其中,硒城街道9个、云开街道12个、紫兴街道4个、双流镇7个、金中镇11个、南龙乡6个、龙水乡5个、南江乡6个、米坪乡7个、龙岗镇11个、永温镇6个、宅吉乡5个、楠木渡镇9个、高寨乡8个、花梨镇8个、禾丰乡7个、毛云乡4个、冯三镇11个。
(二)配备消防网格员230人。按照每万人口5人的标准配齐消防网格员,我县共需配备消防网格员230人。其中硒城街道21人、云开街道22人、紫兴街道11人、双流镇13人、金中镇9人、南龙乡10人、龙水乡6人、南江乡10人、米坪乡1人、龙岗镇21人、永温镇10人、宅吉乡10人、楠木渡镇22人、高寨乡13人、花梨镇15人、禾丰乡9人、毛云乡7人、冯三镇20人。
四、工作任务
(一)3个街道微型消防站。根据《贵阳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和街道、村(居)微型消防站三年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街道办下设街道微型消防站,站长由街道消防安全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微型消防站队员由街道办人员、派出所片区民警和其他行业部门派出机构人员等3类人员担任,每站人员不少于8人,并对照《街道办事处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配置标准》(附件2)落实装备器材配置和设置消防器材装备室和值班备勤用房。(责任单位:紫兴、云开、硒城)
(二)136个村(居)微型消防站。根据《贵阳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和街道、村(居)微型消防站三年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村(居)微型消防站,队长由“街巷长”或村民组长1名人员担任,微型消防队员由村(居)民委员会人员、巡防队员、综治网格员、村(居)警务助理等4类人员担任,每站人员不少于4人,并对照《村(居)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配置标准》(附件2)落实装备器材配置和设置消防器材装备室和值班备勤用房。(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三)230名消防网格员。按照每万人口5人标准配备专(兼)职消防网格工作人员。其中硒城街道21人、云开街道22人、紫兴街道11人、双流镇13人、金中镇9人、南龙乡10人、龙水乡6人、南江乡10人、米坪乡1人、龙岗镇21人、永温镇10人、宅吉乡10人、楠木渡镇22人、高寨乡13人、花梨镇15人、禾丰乡9人、毛云乡7人、冯三镇20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统筹协调实施开阳县街道办事处、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及网格人员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各项相关工作的指导,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全面准确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上报,及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加强建设管理。按照责任分解表,将任务分解到月,逐月调度建设进度,狠抓建设组织促进度,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街道办事处、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设置统一,软硬件基础工作扎实,实现消防安全网格管理规范化。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5万元/站的标准完成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任务,各乡镇要按照3万元/站的标准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并按照标准落实微型消防站站员和网格员配备。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街道和村(居)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班备勤、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要求,合理配备人员,实行轮岗轮值,队员值班备勤期间不得离开任务区域,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五)严格督查问效。县委督查局要对街道办事处、村(居)微型消防站及消防网格人员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并跟踪问效,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