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4〕19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917420 成文日期: 2024-05-07
文 号: 开府办函〔2024〕19号 发布时间: 2024-05-07 10:42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函〔2024〕19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7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开阳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开阳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方案

(试行)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美丽中国建设重要工作的内容之一,是贵阳市开展农村“五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工作已被纳入贵阳市“五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发展等考核体系。为强化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全面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设计效用,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现结合开阳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我县实际,细化运维机制,明确运维要求,强化运维管理,走出一条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管护之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活污水环境问题,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通过规范运维管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0%以上,且水质达标排放。

三、运维范围

    各乡镇已建成并移交的日处理规模在5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该设施经验收合格移交后一并纳入属地乡镇管理范围的。

四、运维要求

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及下列要求规范运维管理程序。

(一)制定运维手册、操作规程,明确运维管理人员,建立运维管理台账。

(二)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出水达标排放。出水水质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4-2019)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严格限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种类,屠宰、养殖、酿酒、泡菜、豆制品等行业和中型及以上规模餐馆产生的废水原则上不得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进行安全处置。

(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维的,定期向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运维管理情况。因检修等原因确需停运的,提前向属地政府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停运时间、应急措施等。出现故障或因不可抗力导致运行不正常的,应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限时完成问题处理。对于进水水质、水量发生显著变化,可能影响设施出水水质的,应保留原始数据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保障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五)在设施所在地公示运维单位名称、责任人、运维人员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六)各乡(镇)、街道或运维方要严格执行《开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和《开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有关规定。

五、运维方式

各乡(镇、街道)作为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责任主体,可以采用自行运维或委托运维的方式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开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和《开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建立本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机制。

六、资金构成

污水处理运维费按照县统筹,乡(镇、街道)负责,村民参与的原则,运维费用按县、乡(镇、街道)9:1的比例承担。(乡(镇、街道)运维费可采取村集体收入或村民投工投劳等方式解决)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开阳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管理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督促指导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

(二)强化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为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建立运维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杜绝屠宰、养殖、酿酒、泡菜、豆制品等行业和中型及以上规模餐馆产生的废水不得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引导村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对入户支管、检查井等进行维护,规范村民用排水行为,确保村寨不出现污水横流和地表径流。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要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将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做好改厕、畜禽粪污收集处置工作;县住建局负责为新建农房落实户内污水收集管网的规范布局提供技术指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乡村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以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三)强化资金筹措

县财政局要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县级承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平台公司等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也可以采取村民投工投劳的形式开展运维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治水”奖补资金支持;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争取相关资金支持。

(四)强化监督考核

县“五治”办要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纳入对乡镇的考核,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时间未正常运行,设施闲置,问题长时间未整改的乡镇进行通报,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县人民政府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开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分解表

2.开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参考表

3.202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费用预估表

附件1

开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分解表

序号

区 域

行政村

村  寨

建设规模(t/d)

处理工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1

硒城街道

刘育村

长林寨

15

A2/O一体化设备

硒城街道

胥  鑫

2

硒城街道

刘育村

大寨组、团结组

70

人工湿地

硒城街道

胥  鑫

3

硒城街道

刘育村

关坟组(张学良幽禁地)

30

人工湿地

硒城街道

胥  鑫

4

硒城街道

刘育村

水井坎组

60

人工湿地

硒城街道

胥  鑫

5

硒城街道

白安营村

中间大元组

15

A2/O一体化设备

硒城街道

胥  鑫

6

硒城街道

城西村

大坡组

40

人工湿地

云开街道

王国平

7

云开街道

温泉村

龙元组

40

人工湿地

云开街道

王国平

8

云开街道

石头村

博上组

30

人工湿地

云开街道

王国平

9

楠木渡镇

黄木材

马坪组

10

A2/O一体化设备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吴兴江

10

楠木渡镇

中合村

大寨组

5

A2/O一体化设备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吴兴江

11

楠木渡镇

红星村

边寨组

10

人工湿地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吴兴江

12

楠木渡镇

谷阳村

华山组

38

人工湿地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吴兴江

13

楠木渡镇

胜利村

石家寨

15

A2/O一体化设备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吴兴江

14

楠木渡镇

临江村

凉水井

30

人工湿地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吴兴江

15

楠木渡镇

临江村

青龙山

30

人工湿地

楠木渡镇人民政府

吴兴江

16

高寨乡

久场村

杨家寨、街上组

120

一体化设备

高寨乡人民政府

罗孝雄

17

高寨乡

谷丰村

窝蒲组

35

人工湿地

高寨乡人民政府

罗孝雄

18

高寨乡

杠寨村

马头寨组

30

人工湿地

高寨乡人民政府

罗孝雄

19

高寨乡

平寨村

平寨组

10

微动力设备

高寨乡人民政府

罗孝雄

20

高寨乡

平寨村

后寨组

12

微动力设备

高寨乡人民政府

罗孝雄

21

高寨乡

平寨村

光中组

18

微动力设备

高寨乡人民政府

罗孝雄

22

高寨乡

平寨村

下卜组

5

微动力设备

高寨乡人民政府

罗孝雄

23

高寨乡

石头村

石头组

5

人工湿地

高寨乡人民政府

罗孝雄

24

龙岗镇

大石板村

铺子院

30

人工湿地

龙岗镇人民政府

赵倚健

25

龙岗镇

大鸭村

甘掌组

40

人工湿地

龙岗镇人民政府

赵倚健

26

龙岗镇

大荆村

顶卡组

31

人工湿地

龙岗镇人民政府

赵倚健

27

禾丰乡

穿洞村

街上

30

人工湿地

禾丰乡人民政府

罗  迪

28

禾丰乡

田冲村

大坝口

50

人工湿地

禾丰乡人民政府

罗  迪

29

禾丰乡

田冲村

禾麻冲

20

人工湿地

禾丰乡人民政府

罗    迪

30

禾丰乡

马头村

马头古寨

120

A2/O一体化设备

禾丰乡人民政府

罗  迪

31

南江乡

毛家院

香树

30

人工湿地

南江乡人民政府

彭凤英

32

南江乡

毛家院

上寨、中寨、下寨、前寨、新村

70

一体化设备

南江乡人民政府

彭凤英

33

南江乡

苗寨村

芭蕉寨、下寨

60

人工湿地

南江乡人民政府

彭凤英

34

南江乡

龙广村

枇一组、枇二组、枇三组、枇四组

60

一体化设备

南江乡人民政府

彭凤英

35

南龙乡

田坎村

卢家院、院子、保树林

50

一体化设备

南龙乡人民政府

李秋园

36

双流镇

凉水井村

花厂田

30

人工湿地

双流镇人民政府

尚  翔

37

双流镇

三合村

白果塘

50

人工湿地

双流镇人民政府

尚  翔

38

花梨镇

清江村

岩脚寨

50

一体化设备

花梨镇人民政府

李胜利

39

花梨镇

建中村

金打坪组

30

人工湿地

花梨镇人民政府

李胜利

40

米坪乡

大坪村

船坪组

5

微动力设备

米坪乡人民政府

刘  倩

41

米坪乡

大坪村

柏香林组

9

微动力设备

米坪乡人民政府

刘  倩

42

米坪乡

大坝村

窝凼组、透下湾组

15

人工湿地

米坪乡人民政府

刘  倩

43

米坪乡

大坝村

湾子组

5

人工湿地

米坪乡人民政府

刘  倩

44

宅吉乡

官庄村

十七组、十八组

28

人工湿地

宅吉乡人民政府

何籽娴

45

宅吉乡

三联村

大坪组

5

微动力设备

宅吉乡人民政府

何籽娴

46

宅吉乡

三联村

上寨组

7

微动力设备

宅吉乡人民政府

何籽娴

47

毛云乡

黄孔村

黄一组

5

微动力设备

毛云乡人民政府

李 宇

48

冯三镇

毛力村

皂角树组

5

微动力设备

冯三镇人民政府

黄仕用

附件2

开阳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参考表

序号

区域

行政村

村  寨

建设规模(t/d)

处理工艺

年运行费用

县级

(万元)

乡级

(万元)

备注

1

硒城街道

刘育村

长林寨

15

A2/O一体化设备

5

4.5

0.5


大寨组、团结组

70

人工湿地

4

3.6

0.4


关坟组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水井坎组

60

人工湿地

4

3.6

0.4


白安营村

中间大元组

15

A2/O一体化设备

5

4.5

0.5


2

云开街道

城西村

大坡组

40

人工湿地

4

3.6

0.4


温泉村

龙元组

40

人工湿地

4

3.6

0.4


石头村

博上组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3

楠木渡镇

黄木材

马坪组

10

A2/O一体化设备

5

3.5

1.5


中合村

大寨组

5

A2/O一体化设备

5

3.5

1.5


红星村

边寨组

10

人工湿地

4

3.6

0.4


谷阳村

华山组

38

人工湿地

4

3.6

0.4


胜利村

石家寨

15

A2/O一体化设备

5

4.5

0.5


临江村

凉水井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青龙山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4

高寨乡

久场村

杨家寨、街上组

120

一体化设备

6

5.4

0.6


谷丰村

窝蒲组

35

人工湿地

4

3.6

0.4


杠寨村

马头寨组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平寨村

平寨组

10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后寨组

12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光中组

18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下卜组

5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石头村

石头组

5

人工湿地

4

3.6

0.4


5

龙岗镇

大石板村

铺子院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大鸭村

甘掌组

40

人工湿地

4

3.6

0.4


大荆村

顶卡组

31

人工湿地

4

3.6

0.4


6

禾丰乡

穿洞村

街上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田冲村

大坝口

50

人工湿地

4

3.6

0.4


禾麻冲

20

人工湿地

4

3.6

0.4


马头村

马头古寨

120

A2/O一体化设备

6

5.4

0.6


7

南江乡

毛家院

香树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上寨、中寨、下寨、前寨、新村

70

一体化设备

6

5.4

0.6


苗寨村

芭蕉寨、下寨

60

人工湿地

4

3.6

0.4


龙广村

枇一组、枇二组、枇三组、枇四组

60

一体化设备

6

5.4

0.6


8

南龙乡

田坎村

卢家院、院子、保树林

50

一体化设备

6

5.4

0.6


9

双流镇

凉水井村

花厂田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三合村

白果塘

50

人工湿地

4

3.6

0.4


10

花梨镇

清江村

岩脚寨

50

一体化设备

6

5.4

0.6


建中村

金打坪组

30

人工湿地

4

3.6

0.4


11

米坪乡

大坪村

船坪组

5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柏香林组

9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大坝村

窝凼组、透下湾组

15

人工湿地

4

3.6

0.4


湾子组

5

人工湿地

4

3.6

0.4


12

宅吉乡

官庄村

十七组、十八组

28

人工湿地

4

3.6

0.4


三联村

大坪组

5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上寨组

7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13

毛云乡

黄孔村

黄一组

5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14

冯三镇

毛力村

皂角树组

5

微动力设备

5

4.5

0.5


合计



1508吨/天

219

197.1

21.9


备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单套年运行费为询价平均价,仅供参考。

附件3

202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费用预估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域

县级承担费用

乡(镇、街道)村承担费用

备注

1

硒城街道

19.8

2.2


2

云开街道

10.8

1.2


3

楠木渡镇

27.9

3.1


4

高寨乡

34.2

3.8


5

龙岗镇

10.8

1.2


6

禾丰乡

16.2

1.8


7

南江乡

18

2


8

南龙乡

5.4

0.6


9

双流镇

7.2

0.8


10

花梨镇

9

1


11

米坪乡

16.2

1.8


12

宅吉乡

12.6

1.4


13

毛云乡

4.5

0.5


14

冯三镇

4.5

0.5


合计

197.1

21.9


 解读:《开阳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