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718694 | 成文日期: | 2024-09-15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4〕48号 | 发布时间: | 2024-09-15 09:44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开阳县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处置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5日
(本文公开发布)
开阳县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处置方案
根据《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全面盘活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民函〔2024〕20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建有9家敬老院、2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栋老年养护楼、4个社区日间照料站、8个养老服务站,2013年至2022年期间建成72家农村幸福院。
二、摸底排查情况
(一)养老服务机构
全县目前正常运营的敬老院有开阳县中心敬老院和楠木渡同心养老服务中心2家,因规划调整、市场变化等原因将原城关镇养老服务中心、永温镇安大村敬老院、冯三镇养老服务中心、龙岗镇敬老院、双流镇养老服务中心、南江乡敬老院、高寨乡养老服务中心等7家合并到县中心敬老院。
(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
全县金湖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云开街道新世纪日间照料中心、马头寨日间照料中心及云开街道毛稗田居委会日间照料中心等4家社区日间照料站目前均正常运营;建成养老服务站全部正常运营,其中东兴社区养老服务站、紫兴街道东湖社区养老服务站、云开社区养老服务站、硒城街道南江养老服务站、硒城六块碑社区养老服务站、硒城望城坡社区养老服务站及云开街道金湖湾社区博雅欣园养老服务站等7个为公建公营,米阳坡社区养老服务站1个为公建民营;全县共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分布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由于受地理条件限制,农村地区居住较分散,农村老年人参与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有限等原因,现目前运营20个,闲置52个,并改变为办公室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处置措施
(一)移交属地乡(镇、街道)作其他用途的养老机构设施
1.养老机构
全县共建有敬老院除现目前正常运营的2家以外,其余城关镇养老服务中心、永温镇安大村敬老院、冯三镇养老服务中心、龙岗镇敬老院、双流镇养老服务中心、南江乡敬老院及高寨乡养老服务中心等7家因规划调整、市场变化、设施设备简陋、服务管理差,入住老人较少等原因,经充分论证和评估后关停,已移交属地乡镇或街道,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移交属地乡(镇)或街道依法依规进行合理处置。
2.农村幸福院
全县现目前运营农村互助幸福院有20家,其余52家已移交属地乡镇或街道作其他用途的,具体分布情况为:冯三镇8家、花梨镇2家、龙岗镇7家、楠木渡镇5家、双流镇5家、紫兴街道1家、高寨乡4家、禾丰乡6家、龙水乡1家、毛云乡1家、米坪乡2家、南江乡2家、南龙乡3家、宅吉乡5家,通过全面摸排核实,因建设时间较早,基础设施较差,电、水线路老化,室内外设施残缺,加之村寨人员居住较分散,大部分农村幸福院名存实亡。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乡(镇)或街道依法依规进行合理处置或移交属地乡(镇)或街道统筹安排使用。
(二)闲置项目审核销号
对闲置农村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分类处置后,移交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作其他用途的,处置情况报县人民政府进行研究,经审核同意后,在贵州省养老服务云平台注销,从养老设施闲置台账中删除,拆除挂牌。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6月30日前)
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的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设施的基本情况、闲置原因、存在问题等信息,建立台账。
2.评估论证阶段(2024年8月30日前)
组织专业机构对调查摸底的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进行评估论证,确定处置方式和方案。
3.方案制定阶段(2024年9月30日前)
根据评估论证结果,制定详细的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处置方案,明确处置方式、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
4.处置方案上报政府审批(2024年10月30日前)
闲置低效养老机构经分类处置意见征求同意后,将处置方案报县人民政府进行研究,审批通过。
5.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1月15日前)
按照处置方案,有序组织实施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处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6.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
对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处置效果,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建立健全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处置的长效机制,加强后续管理和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开展闲置低效养老项目的清理盘活工作,是省委巡视组针对民政养老服务领域提出的一项重要整改任务,县民政局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组织单位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将闲置低效养老项目的盘活处置纳入地方重点工作,争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全力抓好闲置低效养老项目的清理排查处置工作。
(二)强化工作调度。强化检查抽查力度,做到所有闲置低效项目排查检查全覆盖,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闲置低效项目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工作指导。指导各乡(镇、街道)养老项目的闲置低效项目盘活处置工作,遇到困难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县政府进行汇报,确保按时完成盘活处置任务。
附件:开阳县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开阳县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处置
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快全面盘活我县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不断提高资产资源利用效率,决定成立开阳县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清理盘活闲置资产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徐志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望(县政府办副主任)
孔舜瑶(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 奔(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然飞(县财政局国资中心主任)
张春江(硒城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石 鹏(云开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姚 立(紫兴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 波(双流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师应(楠木渡镇党委专职副书记、政法委员)
赵 冬(冯三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冯 艳(花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明才(永温镇一级主任科员)
邵其锋(龙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卢万均(南龙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晋家飞(龙水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彭洪江(禾丰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周韵捷(南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田 勇(毛云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龙飞(米坪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朱国军(宅吉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曹科平(高寨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刘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日常工作调度和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工作。县财政局(国资办)负责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清理盘活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清理盘活闲置资产处置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