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197656 | 成文日期: | 2025-08-18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5〕32号 | 发布时间: | 2025-08-18 11:29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暴雨“三个叫应”服务制度的通知》(开府办发〔2016〕32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三个叫应”服务机制的通知》(开府办通〔2017〕149号)、《开阳县减灾办 开阳县应急管理局 开阳县气象局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应急通〔2022〕1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强降雨“三个叫应”服务机制>的通知》(开府办函〔2023〕111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开阳县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开府办函〔2024〕47号)5件汛期叫应服务文件予以废止。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