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各县属国有企业: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开阳县促进商贸业、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不再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