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发〔2022〕9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4255527 成文日期: 2022-12-07
文 号: 开府发〔2022〕9号 发布时间: 2022-10-30 15:47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发〔2022〕9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30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县直部门:

《开阳县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要求,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在培育市场主体上奋力攻坚,激发开阳经济发展活力,为“强省会”行动注入强劲动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筑府发〔2022〕8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有序提升市场主体总量。到2025年,开阳县市场主体总量达4.41万户,占全贵阳市比重达3.75%,包含企业0.9万户。“四上”企业(单位)总量达到227户,包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2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单位87户、限额以上住宿业单位10户、具有资质建筑业企业7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20户。

(二)有效提升市场主体质量。预计到2025年,累计引进优强企业约92户,营收百亿级以上企业约达到5户,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户;农业龙头企业约达到6户以上,服务业龙头企业约达到7户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约达到27户以上,梯度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预计新增总部企业1户。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做优做强龙头企业

(1)培育优质工业龙头企业。围绕省委“十大工业产业”和市委“六大新产业”部署要求,紧扣省委“千百十”行动,充分利用开阳资源优势,紧紧围绕现代化工首位产业,鼓励企业建链补链强链,补齐发展短板,加快推动产业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有效利用,迅速提升企业规模。重点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和精细磷化工产业,加快推进宁德时代、安达科技、中伟新材料、磷化集团、杉杉科技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大电池隔膜、电池装配等项目招引力度,打通动力电池全产业链,形成一批在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领域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十亿元的工业企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工业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财工〔2021〕46号)要求,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商促局)

(2)培育优质服务业龙头企业。聚焦商贸、旅游、康养等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影响力强的物流运输、住宿餐饮等企业。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在开阳设立分支机构,深度融合“622+1”模式,探索乡村旅游“开阳路径”,发展符合开阳实际的总部经济,特别重点培育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和精细磷化工等优势产业方面的总部经济、物流经济,打造一批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综合实力领先的省级、市级服务业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经开区经发局、县商促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民政局)

(3)培育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富硒”品牌资源优势,突出“稳粮、保供、优种、活市、联工”,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贯穿始终,做强做优现代山地特色高效都市农业,推动种植业规模化、养殖业绿色化、加工业链条化、农文旅融合化、种苗业高端化。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要素保障,发挥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导作用,加大土地流转、金融信贷、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落实奖励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着力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村资源配置效率和农业产业发展市场化水平,为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源头活水。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2家,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6家,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硒产业发展中心)

2.大力培育上市企业。实施企业上市行动计划,动态管理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择优推荐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到2025年,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累计储备企业10户以上,进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4户以上。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引导上市后备企业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造,通过引进战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债转股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强化培训辅导,建立长效智库咨询机制,为企业上市提供咨询服务。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推动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筑府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对成功在国内主板上市的企业,按程序向市级申请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在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按程序申请给予8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的,按程序申请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开阳企业,按程序申请给予300万元的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二)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3.培育扶持企业上规入统

(1)工业企业要重点聚焦开发区产业定位和布局,全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建成9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厂房建设、招商、运营,以房招商培育规上企业。工业企业在标准厂房生产经营并达到县级招引落地产出强度条件的,按协议标准给予租金减免等优惠支持,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大力培育一批工业规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20户。(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2)服务业要重点聚焦转型升级,大力培育一批规上企业。对产业集聚达到一定规模、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服务完备、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的服务业集聚区,择优每年给予运营机构10万元奖励。围绕居民消费升级,全力推进核心商圈建设,鼓励特色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特色小镇等集中管理结算,对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并纳入商贸业限上统计的,择优给予一定奖励。(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商促局、县财政局)

(3)建立培育企业库、临界企业库、达标企业库,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级资金,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分别按照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准确、及时填报数据的企业(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按年度给予从事相关业务人员不超过6000元奖励。(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商促局、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稳定壮大在库规上企业。按照企业对地方发展的辐射带动和贡献度,对连续在库3年及以上、营收和利润稳定增长的企业,择优给予适当奖励。完善县领导挂帮和部门包保企业服务机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大走访工作,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政府各分管负责人为分队长,组建5个走访小分队,2022年12月之前完成155户规上企业(含龙头企业)走访帮扶工作。持续关注入库、在库企业经营运行状态,建立在库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开展“一企一策”定制化帮扶,从市场、生产要素配套等方面做好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搭建银企对接、政企对接等平台,支持企业参加展洽推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发展空间。推动新上规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促进其产品、技术融入生产链和供应链。深入实施“规转股”工程,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等进行股份制改造。到2025年,累计培育百亿级以上企业5户、10-100亿级以上企业10户。(牵头单位: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商促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三)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5.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按照省市部署,着力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和“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推动中小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落实中小企业“星光行动”,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一批细分行业、细分市场领军企业、单项冠军,择优推荐申报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按国家政策规定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6.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健全本地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体系,引导各类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引导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管理咨询、投融资、法律咨询、市场开拓和技术创新等服务。组建、补充、调整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通过贵阳市企业服务统一平台(“贵商易”平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助企券”。(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7.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提升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信易贷。充分发挥省中小微企业信贷通、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获得信用贷款。发挥转贷应急资金作用,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充分利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金融服务板块,做好对中小企业的线上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四)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

8.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以三产一产为主攻方向,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商、微商、代购、视频直播、网络营销等多种方式创新创业,拓展创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经营零售店通过加盟、合作等方式参与品牌连锁店经营。支持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建立健全“个转企”培育库,支持建设各层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优化企业创新成长生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商促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9.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推行“2+2”模式,严格执行“应进必进”原则,推进“一门办”“一站办”重点工作任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专窗,做好“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的线上、线下政策上架及政策事项的领取工作,确保政策惠及企业。设立“个转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提供帮办、代办、陪办服务,做到只进一个门、一站办结,确保企业开办事项平均1个工作日办结。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其住所所在地的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在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时注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转企”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行政审批变更等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

10.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转企”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免征增值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加计扣除。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落实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微型、小微、中型、大型企业退还留抵税额。(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11.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承租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探索阶段性实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后,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为小微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的贴息贷款支持,对初次创业的小微企业提供场所租赁补贴。鼓励供水供气企业对征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牵头单位:县国资中心、县发改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五)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2.聚焦培育数字经济企业。结合我县磷、富硒、农旅等优势资源发展数字经济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在新基建、新能源、新材料、富硒农业等领域智能化改造,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支撑平台研发,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农业融合创新发展,切实发挥出优势效应。大力扶持贵州紫兴壹品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贵州水东易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阳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加快发展,利用我县开展磷矿石市场整顿的契机,推动企业不断开发完善相关互联网平台、信息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助力新型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万企融合”行动,不断推动工业、农业、旅游等传统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改造投入力度,支持传统产业与本地大数据企业加强合作,引导和帮助大数据服务业做优做强。到2025年,实现2家以上大数据服务企业上规。(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文旅局)

13.注重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培育台账,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攻关。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除市级以上奖励外,县级按市级50%标准给予补助。对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除《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发〔2020〕8号)标准给予补助外,县级按市级50%标准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4.助推对外贸易稳健发展。用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优势,大力发展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聚焦磷矿石、磷化工、茶叶等优势商品,引导青利天盟、胜威凯洋等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中小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力争形成5000万美元级企业1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商促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实施“黔地优品”跨境电商出口新品牌计划,支持企业开展“保税展示+极速配送”跨境电商业务,引进跨境电商企业1家。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外国人办理企业注册签证服务、外国专家服务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积极争取中央外贸专项资金、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建立“资金池+基金”模式,对外贸企业平台建设、市场开拓、发展新业态等给予支持。引导优势行业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布局。(牵头单位:县商促局;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外事办)

(七)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

15.大力招引优强企业。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行动,发挥招商引资工作中开发区“主战场”和县属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扎实做好“两图两库两池”等基础工作,紧盯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的优势产业,重点突出制造业、数字经济、总部经济企业招引,推动中央企业在筑布局新项目、区域总部、研发基地。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到2025年到位资金累计突破420亿元。完善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涉及的各审批环节、审批事项的程序优化和办结时限提速。强化土地、厂房等保障,夯实项目快速落地基础。(牵头单位:县商促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三、要素支持

16.强化用地保障。加大工业用地收储、支持工业项目建设依据规划优先使用存量用地,鼓励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以及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产业用地出让工作,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管理,提高土地开发建设效率。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创新旅游项目供地方式。在土地出让前负责指导土地一级开发单位实施用地报批,规划指标提取、筹集土地储备资金,配合乡(镇、街道)完成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善区域评估内容,达到出让条件。提升标准厂房的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旅局)

17.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政金企融资对接,持续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降利率、延长贷款年限,减免手续费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转贷应急资金等作用,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扩大抵质押范围、创新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用好市级工业发展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池,开阳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开阳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通过基金股权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经开区经发局)

18.强化能源保障。依法依规开展工业企业天然气直供试点,支持天然气管输企业进行管网互通互联,鼓励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工业企业提供直供服务。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提高开发区接入电压等级,以园区为单位探索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争取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先保障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和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企业能耗、排放指标需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局开阳分局)

19.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实施人才引、育、用、留、管“五大工程”,加快构建“四化协同”体系,分行业分领域实施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和重大产业项目互动招引“123”计划。常态化开展在黔高校毕业生留筑行动,招引黔籍高校毕业生返开就业创业。建设开阳县流合大山手工艺品制作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基地、培育开阳县硒街为返乡入乡创业园,推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探索开展新业态新职业培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育局)

20.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一表办”“一站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加大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力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完善信用承诺、修复和异议机制。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权益。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等活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

四、组织保障

21.加强组织统筹。县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完善推进台账和责任清单,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负责做好本行业市场主体培育提升相关工作,制定政策兑现细则。各单位要履行责任,强化对主管的重点企业的支持服务力度,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2.强化监督考核。将市场主体培育作为“强省会”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督办督查局加大对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按程序进行督办督查和责任问效。

23.做好政策宣传。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等各类政府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产业园区、企业服务机构作用,广泛开展惠企政策宣讲、解读、培训、辅导等活动,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发挥“贵商易”平台“企业找政策”“政策找企业”的作用,推动惠企政策“申报——审核——兑现”全流程线上办,做到“不见面申报、不见面审核、不见面兑现”。

附件:1.开阳县2022-2025年市场主体培育年度净增目标分解表

2.开阳县2022-2025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度净增目标分解表

3.《开阳县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

附件1

开阳县2022-2025年市场主体培育年度净增目标分解表

单位:   户

序号

类别

行业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牵头部门

1

市场主体

总计(万)

0.39

0.25

0.3

0.36

县市场监管局

其中:企业总量(万)

0.04

0.04

0.05

0.08

2

“四上”企业(单位)

总计

38

42

45

54


工业

17

19

23

29

县工信局

服务业

5

6

7

9

县发改局

批发零售餐饮业

10

11

11

11

县商促局

住宿业

3

2

2

2

县文旅局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1

1

1

1

县住建局

具有资质建筑业

2

3

1

1

3

上市挂牌

企业

1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财政局

附件2

开阳县2022-2025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度净增目标分解表

单位:   户

序号

行业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牵头部门

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

1

1

1

县交通局

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

0

0

0

县工信局

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0

0

1

1

县综合执法局
县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4

卫生

0

0

1

1

县卫健局

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

3

1

1

县发改局

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

0

0

1

县工信局

7

教育

0

0

0

1

县教育局

8

物业、房地产业

0

0

1

1

县住建局

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

1

1

1

县商促局

1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

1

1

1

县文旅局

总计

5

6

7

9


附件3

《开阳县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责任分解表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主要任务

(一) 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

做优做强龙头企业

培育优质工业龙头企业。围绕省委“十大工业产业”和市委“六大新产业”部署要求,紧扣省委“千百十”行动,充分利用开阳资源优势,紧紧围绕现代化工首位产业,鼓励企业建链补链强链,补齐发展短板,加快推动产业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强强联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种形式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有效利用,迅速提升企业规模。重点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和精细磷化工产业,加快推进宁德时代、安达科技、中伟新材料、磷化集团、杉杉科技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大电池隔膜、电池装配等项目招引力度,打通动力电池全产业链,形成一批在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领域有较强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十亿元的工业企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新型工业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黔财工〔2021〕46号)要求,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的奖励。

县工信局
县经开区经发局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
县商促局

2

培育优质服务业龙头企业。聚焦商贸、旅游、康养等领域,培育和引进一批影响力强的物流运输、住宿餐饮等企业。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在开阳设立分支机构,深度融合“622+1”模式,探索乡村旅游“开阳路径”,发展符合开阳实际的总部经济,特别重点培育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和精细磷化工等优势产业方面的总部经济、物流经济,打造一批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综合实力领先的省级、市级服务业龙头企业。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县经开区经发局

县商促局

县文旅局

县卫健局

县交通局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民政局

3

培育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富硒”品牌资源优势,突出“稳粮、保供、优种、活市、联工”,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贯穿始终,做强做优现代山地特色高效都市农业,推动种植业规模化、养殖业绿色化、加工业链条化、农文旅融合化、种苗业高端化。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要素保障,发挥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导作用,加大土地流转、金融信贷、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落实奖励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着力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村资源配置效率和农业产业发展市场化水平,为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源头活水。2022年,培育市级以上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2家,到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6家,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县农业农村局

硒产业发展中心

4


实施企业上市行动计划,动态管理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择优推荐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 到2025年,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累计储备企业10户以上,进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4户以上。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支持力度,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引导上市后备企业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造,通过引进战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债转股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强化培训辅导,建立长效智库咨询机制,为企业上市提供咨询服务。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安新区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推动企业上市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筑府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对成功在国内主板上市的企业,按程序向市级申请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在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按程序申请给予8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进入新三板精选层的,按程序申请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成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开阳企业,按程序申请给予3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县金融服务中心


(二) 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5

培育扶持企业上规入统

工业企业要重点聚焦开发区产业定位和布局,全力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建成9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厂房建设、招商、运营,以房招商培育规上企业。工业企业在标准厂房生产经营并达到县级招引落地产出强度条件的,按协议标准给予租金减免等优惠支持,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聚集发展,大力培育一批工业规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20户。

县工信局
经开区经发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6

服务业要重点聚焦转型升级,大力培育一批规上企业。对产业集聚达到一定规模、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服务完备、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的服务业集聚区,择优每年给予运营机构10万元奖励。围绕居民消费升级,全力推进核心商圈建设,鼓励特色商业街区、专业市场、特色小镇等集中管理结算,对实施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并纳入商贸业限上统计的,择优给予一定奖励。

县发改局

县商促局
县财政局

7

建立培育企业库、临界企业库、达标企业库,分类制定企业培育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级资金,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分别按照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准确、及时填报数据的企业(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按年度给予从事相关业务人员不超过6000元奖励。

县工信局
县发改局
县商促局
县文旅局

县财政局

8


按照企业对地方发展的辐射带动和贡献度,对连续在库3年及以上、营收和利润稳定增长的企业,择优给予适当奖励。完善县领导挂帮和部门包保企业服务机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大走访工作,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政府各分管负责人为分队长,组建5个走访小分队,2022年12月之前完成155户规上企业(含龙头企业)走访帮扶工作。持续关注入库、在库企业经营运行状态,建立在库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开展“一企一策”定制化帮扶,从市场、生产要素配套等方面做好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搭建银企对接、政企对接等平台,支持企业参加展洽推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发展空间。推动新上规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促进其产品、技术融入生产链和供应链。深入实施“规转股”工程,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等进行股份制改造。到2025年,累计培育百亿级以上企业5户、10-100亿级以上企业10户。

县统计局
县工信局
县商促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文旅局

县财政局
县金融服务中心

(三)实施中小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9

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

按照省市部署,着力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和“万企融合”大赋能行动,推动中小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落实中小企业“星光行动”,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着力打造一批细分行业、细分市场领军企业、单项冠军,择优推荐申报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按国家政策规定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新能源汽车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

县工信局
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


10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健全本地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规范评价体系,引导各类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引导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管理咨询、投融资、法律咨询、市场开拓和技术创新等服务。组建、补充、调整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通过贵阳市企业服务统一平台(“贵商易”平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助企券”。

县工信局
县财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


11

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

推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提升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信易贷。充分发挥省中小微企业信贷通、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获得信用贷款。发挥转贷应急资金作用,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充分利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金融服务板块,做好对中小企业的线上金融服务。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工信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

(四) 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

12

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

以三产一产为主攻方向,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电商、微商、代购、视频直播、网络营销等多种方式创新创业,拓展创业空间,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老旧小商店、杂货店、小卖部等分散经营零售店通过加盟、合作等方式参与品牌连锁店经营。支持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建立健全“个转企”培育库,支持建设各层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优化企业创新成长生态。

县市场监管局

县商促局
县人社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3

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

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推行“2+2”模式,严格执行“应进必进”原则,推进“一门办”“一站办”重点工作任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专窗,做好“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的线上、线下政策上架及政策事项的领取工作,确保政策惠及企业。设立“个转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提供帮办、代办、陪办服务,做到只进一个门、一站办结,确保企业开办事项平均1个工作日办结。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其住所所在地的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在核发企业营业执照时注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转企”办理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行政审批变更等提供便利。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市场监管局

县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

14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对“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转企”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免征增值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加计扣除。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落实好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微型、小微、中型、大型企业退还留抵税额。

县税务局


15

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承租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探索阶段性实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转为小微企业后,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为小微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2年的贴息贷款支持,对初次创业的小微企业提供场所租赁补贴。鼓励供水供气企业对征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县国资中心
县发改局
县人社局

县水务局
县住建局

(五)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6

聚焦培育数字经济企业

结合我县磷、富硒、农旅等优势资源发展数字经济企业,重点支持企业在新基建、新能源、新材料、富硒农业等领域智能化改造,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支撑平台研发,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农业融合创新发展,切实发挥出优势效应。大力扶持贵州紫兴壹品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贵州水东易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阳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加快发展,利用我县开展磷矿石市场整顿的契机,推动企业不断开发完善相关互联网平台、信息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助力新型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万企融合”行动,不断推动工业、农业、旅游等传统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改造投入力度,支持传统产业与本地大数据企业加强合作,引导和帮助大数据服务业做优做强。到2025年,实现2家以上大数据服务企业上规。

县工信局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改局
县文旅局

17

注重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培育台账,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争取上级部门资金补助,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攻关。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除市级以上奖励外,县级按市级50%标准给予补助。对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除《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发〔2020〕8号)标准给予补助外,县级按市级50%标准给予补助。

县工信局

县财政局

(六)实施外向型企业培育壮大行动

18

助推对外贸易稳健发展

用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优势,大力发展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服务贸易,积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聚焦磷矿石、磷化工、茶叶等优势商品,引导青利天盟、胜威凯洋等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中小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力争形成5000万美元级企业1家以上。

县商促局

县工信局

19

实施“黔地优品”跨境电商出口新品牌计划,支持企业开展“保税展示+极速配送”跨境电商业务,引进跨境电商企业1家。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外国人办理企业注册签证服务、外国专家服务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积极争取中央外贸专项资金、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建立“资金池+基金”模式,对外贸企业平台建设、市场开拓、发展新业态等给予支持。引导优势行业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布局。

县商促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外事办

(七) 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

20

大力招引优强企业

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行动,发挥招商引资工作中开发区“主战场”和县属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扎实做好“两图两库两池”等基础工作,紧盯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的优势产业,重点突出制造业、数字经济、总部经济企业招引,推动中央企业在筑布局新项目、区域总部、研发基地。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到2025年到位资金累计突破420亿元。完善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涉及的各审批环节、审批事项的程序优化和办结时限提速。强化土地、厂房等保障,夯实项目快速落地基础。

县商促局
县工信局

县自然资源局

二、要素支持

21

强化用地保障

加大工业用地收储、支持工业项目建设依据规划优先使用存量用地,鼓励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以及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产业用地出让工作,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管理,提高土地开发建设效率。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积极探索创新旅游项目供地方式。在土地出让前负责指导土地一级开发单位实施用地报批,规划指标提取、筹集土地储备资金,配合乡、镇(街道)完成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完善区域评估内容,达到出让条件。提升标准厂房的使用效率。

县自然资源局

县工信局
县文旅局

22

强化资金保障

加强政金企融资对接,持续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降利率、延长贷款年限,免手续费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省中小企业信贷通、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转贷应急资金等作用,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能力,扩大抵质押范围、创新开发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用好市级工业发展基金、工业发展资金池,开阳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开阳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通过基金股权投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工信局

县财政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经开区经发局

23

强化能源保障

依法依规开展工业企业天然气直供试点,支持天然气管输企业进行管网互通互联,鼓励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工业企业提供直供服务。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提高开发区接入电压等级,以园区为单位探索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争取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先保障龙头企业、平台企业和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企业能耗、排放指标需求。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24

强化人才支撑

大力实施人才引、育、用、留、管“五大工程”,加快构建“四化协同”体系,分行业分领域实施重点人才五年倍增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和重大产业项目互动招引“123”计划。常态化开展在黔高校毕业生留筑行动,招引黔籍高校毕业生返开就业创业。建设开阳县流合大山手工艺品制作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基地、培育开阳县硒街为返乡入乡创业园,推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探索开展新业态新职业培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县住建局
县教育局

25

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一表办”“一站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加大市场准入壁垒清理力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完善信用承诺、修复和异议机制。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企业创新成果和权益。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深化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等活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

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县政务大厅各窗口单位



解读:

《开阳县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实施方案(2022-2025)》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