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发〔2023〕4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银明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敖秀涛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266831 成文日期: 2023-02-28
文 号: 开府发〔2023〕4号 发布时间: 2023-02-28 10:21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发〔2023〕4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银明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敖秀涛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3-02-28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2022年,在平安开阳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县涌现出一批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传播社会正能量的积极分子。作为其中的优秀代表,王银明、祝倩、周密、田维敏、敖秀涛等同志在他人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自身安危,奋力救人,用自己大义凛然、不畏牺牲的壮举,为推进平安开阳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教育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见义勇为,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和《贵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王银明、祝倩等4名同志“开阳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决定授予敖秀涛同志“开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各自的岗位上奋发进取,再创佳绩,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为标杆,学习典型,争做模范!政法各部门及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要以见义勇为表彰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学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的热潮,让见义勇为成为进一步助推平安和谐富美开阳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