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4649354 成文日期: 2022-06-30
文 号: 开府办函〔2020〕152号 发布时间: 2022-06-30 10:5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文件有效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发布时间: 2022-06-30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紫兴、硒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贵阳市贵安新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依据《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20〕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铜仁市沿河县“11·14”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变型拖拉机(企业非法生产,地方管理部门以拖拉机名义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以下简称“变拖”)管理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给变拖登记上牌的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变拖交通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假牌、套牌、超载超速、非法拼接、违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变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整治对象、内容

(一)整治对象

县域内上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八类变型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

1.违法载人;

2.假牌、套牌、无牌;

3.逾期未检验和已到报废年限未及时报废;

4.拼装、改装;

5.超速、超载;

6.无证驾驶;

7.酒后驾驶;

8.变型拖拉机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分安排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8月28日-9月10日)。各乡(镇、街道办)要制定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责任,进行安排部署。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9月11日-12月30日)。调查摸底数据采集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具体负责,以村为单位,组织乡(镇、街道办)的干部职工、村居干部全面彻查摸清本辖区内悬挂本省和外省号牌变型拖拉机情况,认真填写调查摸底表格(附件2和附件3),分类建立“两本台账”,及时准确录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并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街道办)数据采集和表格填写工作加强指导,并对各乡(镇、街道办)上报的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各乡(镇、街道办)在摸底调查的同时要向变型拖拉机机主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宣传驾驶假牌、假证和套牌变型拖拉机的危害性。告知驾驶涉假牌、假证和套牌的变型拖拉机机主主动到相关部门报案和上交假牌假证,立即停止上道路从事货运,把车辆停放在安全场地等候处理,与变型拖拉机机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承诺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 年 12月31日—2021年6月30日)。县公安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上道路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逾期未年检、非法改拼装和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在上路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对涉假牌、假证和套牌的变型拖拉机,坚决予以收缴牌证。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7月1日-30日)。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乡(镇、街道办)参照县级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治工作方案。要充分认识涉假牌、假证和套牌变型拖拉机的严重危害性,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整顿变型拖拉机乱象,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办)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期间,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同县督办督查局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进行专项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责成限期整改;对履职不当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妥善处理,化解矛盾。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特别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要对手续齐全且车主有办理要求的变型拖拉机及时进行合法牌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变型拖拉机在收缴牌证的同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办)要及时对车主告知其责任和权利,车主可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对经销商或代办人员进行追责。各部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要及时进行化解,要注意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稳妥处理。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广告专栏、信息平台、LED显示屏等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政策法规,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等,为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办)、县政府相关部门分别于2020年9月5日、2020年12月18日、2021年7月15日前将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摸底排查和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高奎;电话:13885100147;邮箱:351263395@qq.com)。

附件:1.开阳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开阳县悬挂省外号牌变型拖拉机摸底调查表(略)

3.开阳悬挂省内号牌变型拖拉机摸底调查表(略)

4.开阳县涉牌涉证变型拖拉机线索统计表(略)

5.开阳县变型拖拉机及驾驶证清理统计汇总表(略)

6.开阳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停止使用的告知书(略)

7.开阳县作废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牌证告知书(略)

附件1

开阳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红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程  华(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爱民(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

徐志然(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来鑫(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陈吉平(县应急局副局长)

赵  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松桃(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夏大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盛  利(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主任)

钱正明(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联络员:高晓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刘高奎(县农业农村局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

肖  斌(县应急局综合工作组负责人)

谭苏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科长)

席  剑(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徐志然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吉平、夏大伟、盛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组织专项整治及相关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