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828823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文 号: | 开府办发〔2013〕7号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17:01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否 |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2年1月30日
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文件精神,为统筹、协调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县级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按照“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要求,创新医院运行机制,努力打造特色专科,把实现社会公益性与满足医疗市场需求性相兼容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逐步将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成集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基地,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监管和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2.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内部管理,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人才招聘、人事管理、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运行新机制。
3.坚持因地制宜、稳步发展的原则。结合县域卫生资源和市场需求特点,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持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工作目标
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补偿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升三降四提高五保障”改革目标。
1.三升。一是政府财政投入上升;二是服务总量明显上升,90%以上的病人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三是群众对医院服务质量满意度明显上升,满意率达95%以上。
2.三降。一是医疗服务成本明显下降,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0%以上;二是群众的医药费用明显下降,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0%以上;三是病人的转院率明显下降,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0%以上。
3.四提高。一是技术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二是病人治愈好转率明显提高;三是诊疗服务规范行为明显提高;四是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4.五保障。一是保障困难群众在县级公立医院看得起病;二是保障群众在公立医院100%享受药品零差率优惠政策;三是保障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医药费用按100%(新农合承担80%,民政医疗救助20%)比例进行报销,年累计最高报销25万元;四是保障农村重大疾病自付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的参合患者全部进入大病补助对象,年累计最高封顶线40万元(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执行);五是保障医务人员优绩优效,创先服务。
二、综合改革实施单位
开阳县人民医院、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开阳县妇幼保健院。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补偿机制,推进综合改革
1.强化政府投入,突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办群众满意医院。
县级公立医院严格实行国家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县财政要确保经费投入每年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预算支出增长幅度。政府投入项目包括:县妇幼保健院在职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全额工资,县人民医院和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在职职工总工资的75%和离退休人员的全额部分,县级公立医院政策性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的减免补助(由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医院收费核算后核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公共卫生救援应急救治等;县级公立医院的债务由政府逐年偿还。同时,县政府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机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1)建立药品利润补助机制。为认真落实政府办医,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推行在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工作,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医院由此减少的药品利润收入,采取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技术创新增加学科服务和上级财政补助后,不足部分由县财政100%比例补助。(2)建立特困群众救助机制。县级财政每年预算150万元并逐年增加,作为特困群众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补助对已享受医疗保障补助、民政救助后仍不能支付医疗费用及不能与县信合签订借款诚信协议的特困群众,经县政府认定后,实施专项救助。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结余留转次年滚动使用,不足由县级财政补充。(3)建立群众诚信借款机制。县级公立医院与县信合相互协作,开通患者与县信合诚信借款业务“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及时方便患者就医需要。医药费用借款机制先试运行医药总费用在4000元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障范畴,待运行成熟后,向大病医药费用借款业务延伸,更好的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费用有保障。(4)建立医院考核评价奖励机制。县级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建立公立医院奖励基金,主要用于激励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创新服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把医院办成让群众满意的医院,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改革目标。
2.以利民为根本,拓宽医疗服务项目,适度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医院“以质升誉,以量增效”目标。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坚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稳定,不影响为群众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增加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在改革中既要让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体现,又要兼顾因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造成的社会影响面。提高高级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激励医务人员在技术、职称、服务等方面的提升,同时与降低部分检查和检验价格相适应,更好的促进医院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同时要通过改革体现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满足医疗卫生服务市场需求性相兼容的价值,要建立和加强在技术提升、专科建设等方面的对外协作机制,着力建设重点学科,形成具有省、市级重点专科特色的县级公立医院,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报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后由县发改部门按程序上报核定批准后分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
3.发挥医疗保障政策调节作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县级公立医院要充分发挥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作用,在优质服务和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示范,带动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整体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利用政策优势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为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由患病而导致的各类不必要支出,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政策的调节作用,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可适当提高现有医疗保障补偿比。新农合在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的补偿比例上调五个百分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住院补偿比例上调。为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住院补偿比例上调,新农合门诊、住院报销比例上调十个百分点,引导群众向中医药服务,更好的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发展。确因政策性调整造成医疗保障基金出现赤字的,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障结算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包括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或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95%以上门诊和住院病人按次均费用限额具实付费等。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改革运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
1.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管办分开,明确政府办医体制。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成员单位由县发改、财政、监察、审计、卫生、人社等部门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提名推荐,负责制定医院工作业绩评定和奖惩、发展规划和目标等方案,对医院的技术质量、服务质量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
2.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内部决策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增强公立医院活力。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原则,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由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批准执行。院长由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提名推荐,组织部门按程序考察、任命;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推荐,报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同意,组织部门按程序考察、任命;中层干部由医院院长提名推荐,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聘用,报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备案。同时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要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对院长实行年度考评,推进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和完善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业务骨干培养制度;认真落实三级查房和院长行政查房等核心制度,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提升服务质量;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全面落实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使优质护理病房开展率达60%以上,切实提供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医疗质量月分析评议会议,提高诊疗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安全;认真开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深化医院后勤管理模式,将医院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安全保卫等后勤管理逐步推向社会,降低运行成本,提升后勤管理效能;建立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简化患者就医环节,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强化信息化建设,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完成医院管理系统、临床管理系统、实验检验系统、医学影像系统、电子病历信息化和远程会诊中心等建设,逐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全方位协作
1.明确医院功能定位。县人民医院作为全县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心,在提高综合技术服务能力基础上努力打造特色专科,实现综合医院在发挥专科特色上的品牌效应。要充分发挥对全县医疗事业的引领作用和农村三级网络的龙头作用,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
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全县中医药医疗中心,努力打造中医药专科医院特色,重点建设中医特色专科,实现中医专科医院在发挥中医专科特色上的品牌效应。要充分发挥对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引领作用和农村三级网络的龙头作用,主要承担中医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
县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诊疗中心,重点开展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专科医院特色,实现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专科特色上的品牌效应。
2.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与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与县域内民营医院共享型医疗资源的横向联系,以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以县级公立医院结对帮扶乡镇卫生院为重点,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结对帮扶村卫生室机制,积极推进和完善县、乡、村一体化改革工作。组建医疗技术创新与开发团队,选择学科带头人,创新开发新技术,提升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技术专家组,积极开展专家会诊、知名专家下乡坐诊、双向挂职锻炼、定期进修、全员培训等工作,以团队式帮扶形式,大力推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着力提高基层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四)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从2012年起,县政府要按照每年全县卫生系统缺编人数比例单列补缺招考,充实医务人员队伍。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高学历、高职称以上人才引进的激励机制,引进高端医学专业技术人才,快速提升医院整体实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每年组织专家组对医院全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当年兑现县政府考核奖励专项经费200万元,同时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办公室要制定本年度奖励经费分配方案,报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奖励为在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学科带头、技术创新、科研攻关、医院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优秀人才。
(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要建立健全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优先提高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稳中有增。县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进行总量控制,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实行人事托管。
(六)强化综合监管,积极推进医患和谐
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充分依托现有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的评价工作,书面报告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并按照要求督促医院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要控制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5%。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征求各方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探索建立以司法、法院、公安、卫生等部门为主体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确保医院医疗秩序正常开展。医院要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构,完善调处方案,及时化解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七)建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评价体系,确保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质量考核评审和满意度测评领导小组,聘请省、市、县医改领导及专家,对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在综合改革前后的十项指标(监督机制、成本核算管理、财务风险、财政投入、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行为、医疗消费、健康指标、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估,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7—10月)。成立组织机构,对县级公立医院财务运行、人才结构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测算运行经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启动阶段(2012年11月)。制定完善财政投入、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医院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
(三)实施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6月)。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进行试点改革。
(四)持续改进、调整总结阶段(2013年4月)。制定相关评估方案,对改革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成功经验,剖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
(五)国家、省级评估阶段(2013年5-6月)。根据本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估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和准备,迎接省级、国家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 磊(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罗晓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蒋仕敏(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张 勇(县政府办主任)
高君琪(县政府办副主任)
罗黔龙(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 健(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斌(县编委办主任)
徐贵成(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家武(县监察局局长)
杨竹君(县财政局局长)
孟敏秀(县统计局局长)
华 辉(县审计局局长)
雷 军(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饶 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左明建(县民政局局长)
陈 谦(县司法局局长)
李景恒(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张宁兵(县人民医院院长)
车代铭(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医改办主任)
舒冬梅(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由徐贵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成立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主 任:蒋仕敏(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高君琪(县政府办副主任)
徐贵成(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雷 军(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王 斌(县编委办主任)
杨竹君(县财政局局长)
杨家武(县监察局局长)
华 辉(县审计局局长)
饶 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李景恒(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张宁兵(县人民医院院长)
车代铭(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医改办主任)
舒冬梅(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人)
管理委员会负责县级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资产管理、财政投入规模及方向、重要政策制定及审定等事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由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车代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成立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仕敏(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君琪(县政府办副主任)
孟敏秀(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刘雪梅(县文明办主任)
杜玉梅(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国刚(县纪委副书记)
刘 亮(县审计局副局长)
吴澄庆(县发改局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由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成立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质量考核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蒋仕敏(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君琪(县政府办副主任)
雷 军(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杜玉梅(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国刚(县纪委副书记)
王德慧(县编委办副主任)
朱远红(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春生(县卫生监督局局长)
吴澄庆(县发改局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由王春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明确工作职责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复杂艰巨,各有关部门要从改革发展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综合协调,将医院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储备,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中央、省、市的投入;负责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审核监督。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的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
县统计局负责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群众对医疗服务等的满意度测评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县监察局要加强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查处和对财务、药品购销领域工作的监管。
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探索改革试点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做好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考核和评价。
县编委办要按改革的有关政策和要求,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核岗、定编,解决编制及空编录用名额等问题。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并实施人事托管方案,对托管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技能、工作业绩、医德医风等为评审依据进行职称评定。审定医院专业人才录用方案,创新人才补充新机制。
县委组织部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任命。
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相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县民政局负责制定民政医疗保障范畴人员的医疗救助方案等工作。
县司法局要探索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引导患者配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县公安局要依法打击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级公立医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六)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动员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政策,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广大干部群众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