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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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837640 成文日期: 2021-11-15
文 号: 开府办发〔2015〕26号 发布时间: 2021-11-15 09:42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5 字体:[ ]

县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5月14日

开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黔编办发〔2014〕134号)和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筑编办通〔2014〕1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按照“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要求,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新模式,提高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效率,促使县级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三升三降四提高五保障”的改革发展总目标,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整体服务水平。

(三)坚持重点突破。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在县级公立医院探索建立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制定医院章程,明确权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和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1.建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医院的决策机构,负责医院章程拟定和修改、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和重大资金使用、重要管理制度、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决策事项。理事会成员由17人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会理事由县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卫计局监察室、医院职工代表、医院服务对象代表组成。理事长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有关程序提名,提交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由理事长提名按程序报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举办单位聘任。

2.建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医院理事和院务会的监督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监督院务会执行年度工作计划和理事会决议、医院财务和资产管理及理事履行职责等事项,列席医院理事会会议。监事会监事由5人组成,设监事长1名。监事会监事由县卫计局纪委、县卫计局监察室、医院纪检监察室、医院职工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各1人组成,监事长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有关程序提名,提交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和监事由医院理事会聘任。

3.建立院务会。院务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拟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依法自主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院长由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提名推荐,组织部门按程序考察、任免,理事会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推荐,报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组织部门按程序考察、任免,理事会聘任。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务会成员由院长、支部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及相关科室主任组成。县级公立医院要定期向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医院职工由身份管理变为岗位管理,除组织任命外医院实行全员聘用,要结合医院实际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医院在县编办核定的总编制数内,可根据实际按相关政策和程序自主确定岗位类别及职务层级、数量。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医院新聘人员,占编制的按现行事业人员进入程序和有关政策规定自主设定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并按程序公开招聘,在招考过程中向省、市部门争取打破招考岗位1:3比例限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属县外正式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简化程序引进,不属正式编制的按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引进。不占编制的招聘方案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由院务会确定,院长聘任。

(三)深化编制管理制度改革

医院每年11月要根据空编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编制使用计划并按程序上报县编办审核,医院在县编办核定的总编制数内,可根据实际按相关政策和程序自主调整编制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数控制在以下标准内:空编100名(含100名)以内的,可按空编数的40%比例使用;空编200名以内的,可按空编数的25%比例使用;空编200名(含200名)以上的,可按空编数的20%比例使用。

(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要适度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医院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医院可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关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程序上报县人社、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实施步骤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人民医院为试点,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

(一)方案制定阶段(时间:2014年12月)

由县卫计局牵头,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配合,对县人民医院现有资产、人员结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将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备案,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

(二)宣传动员阶段(时间:2014年12月)

宣传部门要配合医院做好对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有关工作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紧迫性和责任感,为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动员大会。

(三)启动实施阶段(时间:2015年1月-2015年2月)

组建理事会、监事会及院务会等组织机构,选聘院长、副院长及中层干部。县人民医院制定医院章程和院长、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重要信息公开及医院落实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自主权的有关办法等制度并有效运行,启动并完成科室岗位设置、编制结构比例调整、全员聘用等工作。县卫计局要建立健全对县级公立医院监督考核评价制度,报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四)持续改进、总结考核评估阶段(时间:2015年3月-2016年3月)

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领导及专家组成考核评估工作组,对县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前后人事管理机制、编制管理机制、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经营管理运行机制和服务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总结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推进改革促发展目标的实现。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开阳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 振(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蒋仕敏(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尧年(县委组织部部长)

吴 尧(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许 忠(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发改局局长、县工信局党组书记)

高君琪(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竹君(县财政局局长)

饶 平(县人社局局长)

刘 俊(县卫计局局长)

华 辉(县审计局局长)

陈德松(县国资局局长)

王德慧(县编委办副主任)

吴洪刚(县卫计局副局长)

张宪坤(县卫计局纪委书记)

张宁兵(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景恒(县中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刘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洪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制定县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县人民医院具体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复杂艰巨,要从改革发展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县编委办:负责指导县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县人民医院现有人员编制、内设机构进行摸底调查;统筹指导县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各项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对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进行审核监督。

县财政局:负责对县人民医院现有财务运行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保障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等。

县人社局:负责对县人民医院现有人员结构进行摸底调查,负责指导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的人事管理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拟定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指导、监督县人民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和实施。

县审计局:负责对改革试点工作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县国资局:负责对县人民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县人民医院: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在机构决策管理、运行管理、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运行管理新模式,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实效。

附件:1.开阳县人民医院理事会成员名单

2.开阳县人民医院监事会成员名单

3.开阳县人民医院院务会名单

附件1

开阳县人民医院理事会成员名单

理 事 长:蒋仕敏(县政府副县长)

副理事长:高君琪(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 俊(县卫计局局长)

成 员:徐 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德慧(县编委办副主任)

罗清河(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远宏(县人社局副局长)

吴洪刚(县卫计局副局长)

张宪坤(县卫计局纪委书记)

刘 亮(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德松(县国资局局长)

张宁兵(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景恒(县中医院院长)

吴澄庆(县发改局副科级干部)

付 翔(县卫计局监察室负责人)

曾振海(县人民医院职工代表)

周 玲(紫兴社区服务代表)

附件2

开阳县人民医院监事会成员名单

监 事 长:张宪坤(县卫计局纪委书记)

成 员:付 翔(县卫计局监察室负责人)

谢延中(县人民医院人事监察纠风科科长)

余彦辉(县人民医院职工代表)

舒 力(城关镇服务对象代表)

附件3

开阳县人民医院院务会名单

主 任:张宁兵(县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熊成锦(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红光(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肖 丽(县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

苟红燕(县人民医院财务科主任)

相关科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