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已废止】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838060 成文日期: 2021-11-15
文 号: 开府函〔2018〕47号 发布时间: 2021-11-15 10:26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已废止】

发布时间: 2021-11-15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山、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4月4日

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改革乡镇卫生院现有管理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为支撑、以医疗质量管理为核心、以健康服务管理为重点的“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新模式,持续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逐步形成城乡均衡发展、医疗健康协同并进的新格局。根据中央、省、市卫生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按照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健康开阳建设。持续深化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探索建立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动改革、协同推进、同步完善、整体提高,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服务。

二、基本原则和思路

(一)基本原则

坚持卫生与健康发展战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总目标,以“一带二、二带三”方式,建立以县级医院和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为技术支撑的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网络,促进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合理,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明显增强。

(二)基本思路

以“五个不变,五个统一”确立全县改革发展基本思路,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实行五个不变,即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法人资格不变(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资格不变,由院长担任法人),县乡村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变(县级医院发挥医疗技术龙头作用,乡镇卫生院全面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综合卫生服务,对村卫生室进行规范性管理),财政投入原有保障政策不变(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人员编制和身份不变(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原有人员编制身份不变);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人员调配(县、乡医疗机构原有人员实行统筹调配使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对向流动),统一绩效考核(由县级医院根据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统一目标管理(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目标,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统一医疗质量管理(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质量进行全方位培训和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对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规范)。

三、工作目标

以“围绕一个中心,深化两项改革,提升三类服务,实现四个满意”为工作目标,全力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

(一)围绕一个中心

以“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为中心,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基本医疗、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初步建成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服务与健康服务均等化。从2018年起开展试点,到2019年基本建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新模式,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服务均等化程度明显提高。

(二)深化两项改革

一是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工作,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薪酬制度改革和优质资源下沉等方面取得新突破,“龙头”带动作用更加明显;二是继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努力推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在乡镇卫生院的齐头并进和协调发展,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增强,“枢纽”辐射作用成效显现。

(三)提升三类服务

一是基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建立并认真执行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处方规范率、病历完整率、诊断符合率等指标达到相应等级医院标准要求,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年增幅不超过全市乡镇卫生院平均水平,基层首诊和县级下转人次逐年提高,门急诊、住院人次较实施一体化管理前均提升10%以上并年均增幅科学合理。在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3个以上特色专科,一般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覆盖面稳步提升,筹资水平与筹资总额逐步增长,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康复通借款、医疗救助、医疗扶助五重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慢性病、特殊病和农村重大疾病管理病种逐年扩展,报销政策更加优惠,“因贫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明显降低。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率提升明显。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提升10%以上并逐年稳步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100%),规范管理率逐年提高,签约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与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前三年平均住院率下降10%以上。生育全程服务管理更加规范,知情选择避孕措施更加合理,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合符政策生育率等人口计划指标控制在省市规定范围内,孕产妇管理率、儿童保健率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省市规定范围内,居民健康素养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 实现四个满意

一是群众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满意率达95%以上;二是邀请第三方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满意率进行评价,满意率达95%以上;三是“两代表一委员”对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提高、服务环境改善的满意率达95%以上;四是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主动服务积极性提高,对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满意率达95%以上。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建立领导小组与管理组,为推进一体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1.成立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县委常委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负责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方案制定、检查督促、效果评价、目标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县人民医院、县中西结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分别设立一体化管理工作组,县疾控中心、县卫监局、县妇幼保健院各安排1名业务骨干作为成员参与一体化管理工作组,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医院业务副院长担任,负责制定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的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绩效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努力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协调发展。

3.实施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业务副院长(挂职)由帮扶的县级医院提名,县卫计局考核任命,主要负责乡镇卫生院医疗业务发展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协助和配合院长加强对医院党务、政务等工作的管理。中心乡镇卫生院对周边乡镇卫生院实施一体化管理不下派挂职副院长。

(二)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升乡、村两级业务技术水平

1.县级技术服务团队定点帮扶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贵州省卫计委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和相关文件精神,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别组建4人技术服务团队(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和县妇幼保健院组建3人技术服务团队(其中具有中级职称不少于1名)到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不少于一年;县疾控中心、县卫监局、县妇幼保健院同期安排片区公卫人员各1名,共同组成县级技术服务团队对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进行规范和提升。同时,中心乡镇卫生院安排2名以上人员到县级医院或县级公共卫生机构顶岗培训、学习进修一年以上。

2.中心乡镇卫生院技术服务团队定点帮扶周边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组建3名以上技术服务团队(其中具有中级职称不少于1名)到周边乡镇卫生院服务不少于一年;县疾控中心、县卫监局、县妇幼保健院同期安排片区公卫人员1名,负责配合乡镇一体化管理工作组对周边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进行规范和提升。同时,乡镇卫生院人员安排2名以上人员到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或县级公共卫生机构顶岗培训、学习进修一年以上。

3.县级医院与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周边乡镇卫生院人员实行对向流动。县级医院严格落实“千人支医计划”、“三年提升计划”及职称晋升有关规定,除参加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外,其他需要下基层帮扶的相关人员由县卫计局统筹安排在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对口医院进行帮扶;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新招录的编制内人员(全科医师除外)当年须到建立一体化管理的上级医院学习、培训一年以上。

4.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实行补充互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可通过简化程序招录进有编制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无人申办村卫生室的边远村由乡镇卫生院以“乡聘村用”或以派驻方式解决。乡镇卫生院每年开展乡村医生医疗质量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集中培训不少于4次,提高乡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加大乡镇卫生院建设力度,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1.加强乡镇卫生院医院文化内涵建设,提升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舒适度与满意度。打造环境优美医院,院内环境基础设施完善,清洁、干净、规范、整洁,功能布局清晰、标识完整、流程合理,便民利民设施齐全;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院文化氛围,按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标准,充分利用环境空间和房屋功能布局,合理安排适宜群众喜闻乐见、浅显易懂的健康宣教专栏,如爱国卫生、疾病预防、妇幼健康、健康饮食、医疗常识等,让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就能接受到健康“防、治、保”的科普宣传;开展创先争优,以持续开展“五优一满意”为主题,不断强化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让群众感受到医院的“真心、热情、周到”服务,减轻群众疾病带来的痛苦,赢得群众的满意和信任。

2.配齐基础设施设备,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卫计委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按照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建设达标要求,完善检验、影像、心电、超声、远程会诊等基础设备设施建设及配齐医院管理、医疗临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推进乡镇卫生院在现代医院管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方面实现办公信息化、管理规范化、医疗精细化、服务个性化。定点帮扶医院要按照“四化”标准要求,加大指导、培训和管理力度,增强乡镇卫生院在疾病诊断、疾病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的综合服务能力。

3.完善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努力拓宽预防保健、诊疗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较为全面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帮扶医院要结合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特性,规范设置医疗业务科和公共卫生科及所属室、组,规范开展诊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要积极发挥技术服务团队专业技术特长,努力在乡镇卫生院开展新的诊疗服务项目,增强乡镇卫生院发展实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四)严格执行乡镇卫生院收费、补偿等政策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1.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标准。一体化管理的中心乡镇卫生院仍然执行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政策不变,县级技术服务团队为乡镇卫生院提供的所有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全部按乡镇卫生院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增加群众负担。

2.药品、耗材采购与药品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药品、耗材采购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政策,药品使用范围须遵守《乡镇卫生院药品目录》,对《乡镇卫生院药品目录》中部分紧缺的儿科病、妇科病、慢性病等特殊病种治疗需使用的药物,可适当增加,但种类不超过100种以上。乡镇卫生院建立规范的药品库房,继续开展为辖区内村卫生室药品的代购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补助政策继续按《开阳县基本药物目录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五)以技术服务团队为依托,利用信息化手段,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不断深化和落实

1.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的落实。县级检验、影像中心和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要规范管理、高效运行,乡镇卫生院检测检查数据向县级中心传输,县级中心及时出具结果报告,医务人员可根据报告进行综合诊疗,对诊断和治疗有疑义的,可通过远程医疗会诊系统提请县级医院专家会诊,根据患者病情科学选择就地诊疗或转诊。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对口医院间要形成联动机制,对转诊患者要开通绿色通道,方便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在经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治疗后病情在恢复期和康复期的患者,及时下转到患者居家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治疗,减轻患者家庭的各种费用负担。乡镇卫生院要在技术服务团队帮扶下,增强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在全县基本建成“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分级诊疗服务网络格局。同时,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对口医院间要落实检验、影像报告结论互认制度,避免重复检查。

2.开展特色专科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门诊与全程健康管理签约规范服务。乡镇卫生院要以实施“三年提升计划”为契机,建设适合当地发展的特色专科,技术服务团队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帮助乡镇卫生院提升临床业务技术和慢病签约管理、妇幼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开阳县作为全国5个省七个县“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全程健康管理”试点县之一,结合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安排,乡镇卫生院要开设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门诊,为患者提供慢性病和特殊病的诊断、治疗、指导等服务。

(六)巩固和提升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健康保障

实施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基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需同时加强,统筹推进。乡镇卫生院要结合“预防保健在先、看病治疗在后”的服务功能特点,努力提升在医疗服务质量上的精和全、在公共卫生服务上的强和准。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局、县妇幼保健院要密切与县级医院协作,抽派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共同组建县级技术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对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管理,促进“防、治、保”服务功能在乡镇卫生院的深度融合发展,逐步在全县建成全生命周期优质健康服务管理新模式。

(七)扎实开展健康扶贫,进一步完善五重医疗保障制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以“五重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稳步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特殊病病种和农村重大疾病的保障政策,确保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参保率达100%;全面提升36种慢性病保障水平,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确保慢病签约服务率、建档率、体检率、管理率达到“四个100%”。群众在基层享受到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带来的实惠,最终实现让每一个贫困人口都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和减少生病的目的。

(八)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医务人员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基层服务能力的持续提高

1.建立完善科学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要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在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中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适宜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绩效分配和激励考核新机制。县妇幼保健院要充分发挥对全县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职能和县级二甲妇幼保健专科医院特点,在县政府原有绩效保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医院临床管理绩效考核可参照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建立绩效分配和激励考核新机制,促进医院在妇、产、儿、新生儿、保健亚专科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填补县级综合医院在特殊专业学科服务上的不足。

2.建立和完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省、市三年提升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可根据区域位置、服务人口数量等综合因素,其收支结余的10-30%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如基础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人员培训培养、人员聘用、基础学科建设等;10%作为院长管理基金,主要用于职工获奖、优秀业务骨干、职称晋升等奖励;50%以上作为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等补助,主要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3.建立一体化管理运行新机制绩效考核制度。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要制定管理工作组和技术服务团队绩效考核方案。县级医院一体化管理工作组要利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核方案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的实际,制定符合乡镇卫生院发展的绩效考核方案,可根据管理责任、运行效率、诊疗质量、公卫规范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分,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在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前提下确保职工待遇稳中有增;中心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工作组也要比照县级管理工作组对周边乡镇卫生院制定符合乡镇卫生院发展的绩效考核方案。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和顶岗培训、进修学习的人员,保留其原单位身份和编制,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保障性政策不变,岗位绩效由原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月发放80%,年终经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考核后审定核发。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可参照原有的考核方式进一步完善执行,要坚持按完成目标任务的质量、数量及工作环境、群众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考核,原则上坚持多劳多得与服务环境相结合进行分配管理。

(九)建立奖惩制度,增强对开展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县级财政每年预算150万元作为县政府对县级医院和中心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工作组成员及技术服务团队的奖励基金,由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发改、财政、审计、人社、卫计等部门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医疗机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根据一体化管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给予奖惩。具体奖惩方案由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制定。

(十)乡镇卫生院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由县卫计局统一监督和管理,帮扶医院指导乡镇卫生院完善并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县财政局、县卫计局要开展对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的经常性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县卫计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促进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提高财务运行效率。县级医院要指导和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的内控监督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确保各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安全、高效。

(十一)建立一体化管理评价体系,确保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可持续发展

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一体化管理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并兑现奖惩。启动实施一年后,由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对一体化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内容主要有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行为、医疗消费、双向转诊、监督机制、成本核算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满意度等,对一体化管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与整理,进一步补充完善各项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9—2018年3月中旬)。制定并审议通过《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将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县政府综合目标管理。组建以县级医院院长任组长的一体化管理工作组,建立技术服务团队,完成任命乡镇卫生院业务副院长,制定帮扶乡镇卫生院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二阶段:试点运行阶段(2018年3月下旬—12月)。试点一体化管理医疗机构范围:县人民医院与楠木渡镇卫生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与龙岗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与双流镇卫生院。2018年12月,由县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一体化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第三阶段:强化拓展阶段(2019年1—6月)。根据一体化管理的运行情况,总结经验,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技术规程、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强化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拓展推进一体化管理工作,增加一体化管理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与花梨镇卫生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与冯三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与城关镇卫生院,楠木渡镇卫生院与宅吉乡卫生院,龙岗镇卫生院与高寨乡卫生院,双流镇卫生院与禾丰乡卫生院。2019年7月聘请市级专家对一体化管理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7月以后)。通过第二、第三阶段的不断总结与完善,初步形成一体化管理先进经验和管理制度,巩固已见成效的运行机制,继续研究解决一体化管理运行中存在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一体化管理服务的基本流程,增加一体化管理医疗机构:花梨镇卫生院与米坪乡卫生院、龙水乡卫生院,龙岗镇卫生院与毛云乡卫生院,冯三镇卫生院与永温镇卫生院,城关镇卫生院与南龙乡卫生院、南江乡卫生院,双流镇卫生院与金中镇卫生院、禾丰乡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和优质高效服务网络新模式基本形成,初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涉及一系列体系、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体化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统筹谋划,积极探索,立足于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的一体化管理。县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实施一体化管理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试点的重要任务,与其他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要认真研究制定在推进一体化管理改革进程中的配套政策措施,解决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舆论宣传。县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组织开展对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参与与支持。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稳顺利推进改革。

(四)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县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梳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强力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政策性补助实施方案(试行)

3.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绩效考核和奖励实施方案(试行)

附件1

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仕勇(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童祖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文筑(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段红莲(县政府副县长)

张宁兵(县政协副主席、县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吴 尧(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罗黔龙(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双福(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宛谕(县委办副主任、县督办督查局局长)

陈 谦(县发改局局长)

唐小兵(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华 辉(县审计局局长)

曾 勇(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梁 荣(县委深改办专职副主任)

谢超凡(县人社局局长)

冯裕武(县民政局局长)

杨 平(县司法局局长)

雷 军(县卫计局局长)

黄义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 新(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德慧(县编办副主任)

车代铭(县卫计局副局长、县合管中心主任)

李景恒(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江 毅(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18个乡(镇、社区)政府(服务中心)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由段红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宝玉、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车代铭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成员由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疾控中心等人员组成。

附件2

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政策性补助实施方案(试行)

为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县域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以“五个不变,五个统一”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依据

根据《开阳县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党发〔2015〕19号)文件及职称评定相关文件。

二、补助人员及范围

经县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和乡镇卫生院到上级医院顶岗培训、学习进修的人员。

三、补助项目及标准

1.工作区域政策性补助。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和乡镇卫生院到上级医院(含中心乡镇卫生院)顶岗培训、进修的人员,在帮扶或培训、进修期间,区域性政策补助按《开阳县关于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党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执行。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按在岗单位标准给予补助;到上级医院(含中心乡镇卫生院)顶岗培训、进修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执行原所在单位工作区域性补助政策。

2.工作年限政策性补助。县级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在帮扶期间不享受工作年限补助政策。中心乡镇卫生院技术团队人员和到上级医院(含中心乡镇卫生院)顶岗培训、学习进修人员,在帮扶或培训、进修期间,享受工作年限补助政策;在乡镇卫生院间互派的人员,继续执行工作年限补助政策。

3、认定的乡镇级副高级职称及补助。乡镇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和乡镇卫生院到上级医院(含中心乡镇卫生院)顶岗培训、学习进修人员,在帮扶或培训、进修期间,原经认定的乡镇级副高职称及补助标准不变。

四、补助经费的发放与管理

1.补助经费的发放。补助经费来源不变,由县级财政按原有渠道列入预算全额补足,工作区域政策性补助、工作年限政策性补助和乡镇级副高职称补助,由县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核算管理。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工作区域政策性补助由被帮扶单位发放,其余人员的补助经费发放由原编制单位负责。

2.补助经费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财经纪律,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对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对政策性补助经费进行检查,确保补助经费管理和使用安全。

附件3

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绩效考核和奖励实施方案(试行)

为继续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成果,全力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健康服务保障差距。根据《开阳县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全县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联动改革、协同推进、同步完善,切实提高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享受到健康保障均等化。通过建立科学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优化医院绩效奖励考核办法,有效调动县级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深化两项改革,提升三类服务,实现四个满意”的改革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为原则,以群众满意度为考核重点,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考核力度;坚持优绩优效的原则,根据医疗单位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创新、成本控制、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体系内容,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稳中有增。

三、考核指标

(一)乡镇卫生院到上级医院顶岗培训、学习进修人员的考核指标

1.遵守医院和科室各项管理规定,工作积极主动。

2.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业务考试和技能考试获得优等以上。

3.服务态度好,未受到患者投诉(或调查不属实),无差错事故发生。

(二)技术服务团队及县、乡两级医院一体化管理工作组考核指标

1.综合服务质量持续提高。群众综合满意度、患者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医务人员对医院发展的满意度达95%以上。

2.医药费用控制合理。患者次均医药费用控制在全市乡镇卫生院平均费用以内,无违规收费现象发生。

3.分级诊疗效果逐步显现。门诊、住院人次和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在辖区内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较上一年均增加10%以上并年均增幅科学合理,增幅高于全省同级医院平均水平。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危急重症患者及时转诊率达100%,恢复期、康复期慢性病住院患者下转率较上一年提高10%以上并逐步实现应转尽转。

4.医疗技术水平明显增强。医药占比较上一年更加合理,控制在省规定范围内;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治愈率达95%以上;病床周转率稳步提升,病历书写更加规范。业务科室设置合理,能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拓展医疗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各项指标达到乡镇卫生院技术指标标准。

5.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提升1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100%),规范管理率逐年提高,孕产妇管理率、儿童保健率等指标达到县规定指标,完成卫生监督、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生育等工作任务。

    四、考核管理的人员及范围

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县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乡镇卫生院到上级医院顶岗培训、学习进修人员和县、乡两级医院一体化管理工作组成员。

五、考核管理结果的运用

(一)基础性考核管理

1.乡镇卫生院到上级医院顶岗培训、学习进修人员。由负责培训、进修学习的医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派出单位按照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和其原所在岗位标准核发。

2.县、乡两级技术服务团队人员。由帮扶医院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派出医院按照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并结合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综合标准核发,每月发放标准数的80%,余下的20%由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年终考核后发放,经费由县级奖励基金和被帮扶乡镇卫生院按1:1比例承担。县级技术服务团队中的公卫人员按原单位绩效考核方式,年终统一考核后发放。

3.县、乡两级一体化管理工作组成员。由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核发,每月发放应发数的90%,余下的的10%用于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年终考核后发放。县级一体化管理工作组成员中的公卫人员按原单位绩效考核方式,年终统一考核后发放。

(二)奖励性考核管理

1.县、乡两级技术服务团队。由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考核,考核指标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的,除足额发放每月扣除的20%的绩效外,对帮扶团队每人年终一次性按被帮扶单位年人均绩效的20%给予团队奖励,经费由县级奖励基金承担。具体分配方案由帮扶团队制定并报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2.县、乡两级一体化管理工作组。由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考核,考核指标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的,除足额发放每月扣除的10%的绩效外,对工作组成员每人年终一次性按本单位年人均绩效的10%给予集体奖励,经费由县级奖励基金承担。具体分配方案由县、乡两级医院一体化管理工作组制定并报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三)处罚性考核管理

1.县、乡两级技术服务团队。由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考核,考核指标分值达到90分(含90分)—94分的,不奖不罚,足额发放每月扣除的20%的绩效。考核指标分值在90分基础上,每下降5个百分点,从每月余下的的20%的绩效中扣减50%;考核指标分值在80分以下,除扣罚基础性考核的20%外,再增加2个月扣罚。考核在70分以下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

2.县、乡两级一体化管理工作组。由县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考核,考核指标分值达到90分(含90分)—94分的,不奖不罚,足额发放每月扣除的10%的绩效。考核指标分值在90分基础上,每下降5个百分点,从每月余下的10%的绩效扣减50%;考核指标分值在80分以下,报请县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帮扶单位的处罚意见。

六、奖励经费来源及奖励范畴

1.奖励经费来源。县级财政每年预算150万元,作为一体化管理改革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县政府对一体化管理工作组及技术服务团队的奖励补助。

2.奖励范畴。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的部分基础性绩效、奖励和一体化管理工作组的奖励。考核分值在95分以上(含95分),技术服务团队成员按被帮扶单位年人均绩效的20%给予奖励;一体化管理工作组成员按本单位年人均绩效的10%给予奖励。对一体化管理工作组成员的奖励需达到帮扶的乡镇卫生院考核分值超过90分以上(含90分)且帮扶的其中一个超过95分以上(含95分)条件。若帮扶的乡镇卫生院综合考核得分均超过95分(含95分),再增加5%奖励一体化管理工作组成员。

七、有关要求

对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绩效考核奖励工作是进一步巩固基层医改成果、确保新体制沿着正确的轨道顺利运行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为本思想的根本体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导和服务好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检查和评估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和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