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开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履行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加快推动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实行动态管理。县司法局对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加强业务指导。对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县司法局要加强指导承办单位履行好法定程序。
附件:开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公众参与方式 |
1 |
开阳县“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2022年11月 |
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等 |
2 |
开阳县“十四五”社会保障及城乡就业发展专项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县人社局共同承办:医保局 |
2022年12月 |
已书面征求单位意见;向公众征求意见 |
3 |
开阳县“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县工信局共同承办: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商促局、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水务局、生态局、供电局 |
2022年12月 |
一是向相关部门、乡镇征求意见(已完成);二是向公众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