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14:4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2020_123/)。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事处联通路36号3楼,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130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负其责,局分管领导每月调度的工作机制。

(二)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范围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不断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所有公文由起草科室的负责人进行审核,分管副局长把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文件进行分类,属于公开范围的一律公开。

(三)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通报,定期总结和剖析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

(四)制定《开阳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阳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制定公开了《开阳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阳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对公开信息进行了分类,明确主动公开的边界。二是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政府信息获取方式,方便群众查看我局政务公开内容或申请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为。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民宗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公开。四是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

(五)编制《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

2020年,开阳县民宗局编制了《开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设置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联系方式等 10个固定栏目,定期维护公开栏目,不断充实公开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20年,通过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84条,其中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6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文件5条、工作动态125条、政府信息公开25条、政务服务20条、依申请公开0条、互动交流0条、联系方式1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投诉、复议或诉讼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等。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规定,加大政务公开事项的督查督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深化政策文件解读,努力回应群众关切。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认真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熟悉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处理、信息发布操作等业务技能,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