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2020_123/)。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交通运输局公室联系(地址: 开阳县开州大道204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52528。)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以来,局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工作领导小组。为落实该项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要求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本科室公开计划,确定公开重点,抓好贯彻实施。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我局还运用多种宣传手段,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政务公开在交通运输行业中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等,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形成了党政工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照《条例》及省、市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二是开展非公开事项目录管理试点,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
2.进一步加大办事公开力度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公开办事机构职能、办事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等信息,加强督导、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载体,大力推行社会听证等公开形式,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有关信息。同时,依托政务服务大厅搭建综合政务公开服务平台。
3.充分发挥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政务公开平台,特别是抓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截至2020年12月,共报送在县政府信息系统各类信息100余条、公开权力清单236条、公开我局预决算,交通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 |
0 |
154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5 |
0 |
147 | |
行政强制 |
1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解读简单,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的方式开展解读工作,增强解读的可读性、生动性。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公路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