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 2020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 政 府 网 站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专 栏 下 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2020_123/)。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开阳县城关镇遵义路 54 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1136)。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开阳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通知》,按要求制定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二是抓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的通知》、《开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试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全年公开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4 个,解读文件4个。三是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开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全面梳理35项主动公开信息,逐一明确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等要素,逐项对照抓好信息公开;四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回应卫生健康“热点问题”,制定卫生健康“常见问题知识” ,对医疗服务、生育服务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回复,确保网民留言反映问题“事事查清楚、件件有回音”,全年收到网民留言1件,其中,省长留言板转办件0件,市长留言板转办件及市长信箱留言 1 件,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 0 件,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留言1 件。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3个 100%”(100%渠道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要求,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2020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我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推送本部门信息,维护好本部门栏目。
(四)平台建设。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建立专门的公开页面,按照标准规范清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全年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时限进行公开;二是我局按县人民政府要求,政策法规科负责将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提供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发布的信息在网站后台发布。同时,我局不断拓宽信息宣传渠道,通过其它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开,2020年开阳县卫生健康局被国家省市媒体累计被采用信息639条,其中,国家级及省级重点网站366条,省级主要媒体3篇,国家级内部刊物10条,省级内部刊物41条,市级电视台5条,市级网站207条,健康筑城7条,通过“健康开阳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和工作动态信息71期410条。
(五)监督保障。我局根据文件规定和工作实际,要求科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及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0 |
98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9 |
0 |
4 | |
行政强制 |
9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985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开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开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页上。
2.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开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3.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现本单位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下一步要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4.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目前本单位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将来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2021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单位本系统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开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完善开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3.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4.加强渠道建设,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将卫生健康领域工作信息向全社会公开,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信息。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的掌握,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开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