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应急局办公室(地址:开阳县南江路128号,电话:0851-87221818,邮编:550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应急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结合单位职能,加强信息发布,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应急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局机关自身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高效工作格局
县应急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有主要领导统筹、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的工作格局。及时制定下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各个科室的业务工作,每个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局机关指定专人从事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发布我局的工作动态,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
(二)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公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
一是单位职能调整、领导变动及领导分工变动时及时将单位职能、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及履历、联系方式等单位基本信息更新,向社会长期公开;
二是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行政职权、实施主体、责任清单、监督方式等信息;
三是在规定时限内,在开阳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我局预决算等相关财务信息;
四是在政府网站改版后,及时对照单位职责,更新完善每个涉及栏目内容;特别加强对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相关信息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32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8 |
0 |
4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8 |
0 |
23 | |
行政强制 |
6 |
0 |
1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1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有序推进并不断完善,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量不够多,有时存在更新不够、不及时的情况;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公开意识、落实工作责任,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二是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与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落实落细;
三是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按照《条例》办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四是加强对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需公开事项的学习和管理,及时按权限公开;
五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