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医疗保障局栏目下点击查看,查看具体链接为http://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2020_123/。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遵义路54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533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阳县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医疗保障工作的重点,制定《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优化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二是细化完善医疗保障政务公开范围。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设置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联系方式等10个公开目录,做到公开时间要及时、公开内容要准确、公开重点要突出。
三是认真抓好政策文件发布及解读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的通知》、《开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把群众最关心的、涉及切身利益的信息作为重点,及时公开医保政策变化等相关政策文件,2020年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共制定印发了53个文件,并根据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相关文件精神,转发解读文件2个。
四是主动积极回应涉及医疗保障的高频事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常见问题知识库”栏目共发布信息 10 条,对新生婴儿参保待遇享受条件、城乡居民参保覆盖范围包括哪些、孩子升学后,医保该如何处理、学生医保报销的范围和额度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进一步增强了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是加大政民互动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设置政民互动栏目,进一步拓宽了参保群众和医保部门的沟通渠道,让参保群众及时了解不断完善细化的医保政策,提高群众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同时,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回复,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网民留言反映问题“事事查清楚、件件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文件要求,优化了县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说明,进一步明确如何申请、怎样办理、答复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按照“3 个 100%”(100%渠道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要求,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工作。
三、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页面,标准规范清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全年公开信息 107余条。积极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后的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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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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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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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66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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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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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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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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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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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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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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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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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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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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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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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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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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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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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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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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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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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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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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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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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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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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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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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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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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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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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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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及时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工作动态和政策宣传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方式比较传统,公开内容缺乏新意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公开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管理制度、单位财务收支和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升队伍素质,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培训,系统学习信息素材收集、综合信息编辑、新媒体使用等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严格实行保密审查,严格实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医保各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到实处、取得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