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的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51-8725387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通知》,制定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法定责任清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抓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的通知》、《开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试行)》,配合做好由本单位草拟的《开阳县国有公益性劳务公司组建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解读工作。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配合编制了《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及时进行公示。四是加大政民互动。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回复,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网民留言反映问题“事事查清楚、件件有回音”。全年共配合政府部门办结网民留言9件,包括省长留言板转办件3件,处理结案率100%,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文件要求,参考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拟定了《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说明》《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等依申请公开相关表格,正在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领导任职信息,加强工作动态信息推送,并对政务公开清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按规定在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全年政务公开信息86条,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0 |
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1 |
0 |
17981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1 |
0 |
0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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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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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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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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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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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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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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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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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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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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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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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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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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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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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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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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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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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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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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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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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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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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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对表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强。很大程度上只满足于法定公开事项,在基础工作信息方面的公开还不够。二是公开形式、服务手段等方面还比较单一,尤其是在用数据化表格直观公开工作信息方面还不够。三是及时性公开还不够,有时候对于没有明确公开时限的事项没有完全做到第一时间公示。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人社局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通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时效性,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形式、服务手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