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禾丰布依族苗族乡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禾丰乡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2020_123/)。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禾丰乡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阳市开阳县禾丰布依族苗族乡政府,邮编:550311,电话:0851-8754246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禾丰乡政府围绕市政府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条例规定,不断强化自身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20条,主要为乡党委政府文件和全乡工作动态类、重大项目、便民事项等信息,并同步在微信公众号及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政务公开基本上做到了固定内容长期公开、专项内容适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文件要求,优化了乡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说明,进一步明确如何申请、怎样办理、答复时间、是否收费、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按照“3 个 100%”(100%渠道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要求,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针对政府网站信息数量越来越多、公众查找信息越来越难的客观实际,在乡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栏目设置、完善信息检索功能后,对于我乡网站的信息检索便捷性和精准度也不断提高。通过乡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栏目,统一发布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文件修改废止、备案审查等情况,并对每个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标注,着力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我乡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积极优化“政务公开”专栏,使调整后的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为促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并设立“千年水东秀美禾丰”微信公众号对相关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全年通过“千年水东秀美禾丰”政务微信公布信息126期213条。
(五)监督保障。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乡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2 | 0 | 2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9 | 0 | 745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3 | 0 | 0 | |
| 行政强制 | 3 | 0 | 24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35104.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
| (七)总计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政府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发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覆盖面不广;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三是各部门主动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还有待提升。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全面统筹,按照要求,做到“应公开即公开”,深入了解公众对民政信息的需求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准确、及时、便民;二是注重时效,及时更新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方便查询;三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乡将继续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从便民、利民入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准确、真实的公开我乡相关信息,不断推动我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