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 ( 2019 ) 60 号)要求,现公布米坪乡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2020_123/)。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米坪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米坪乡米坪村街上和谐大道18号,邮编:550300,电话: 0851- 87350001 )。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米坪乡严格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在2020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米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蒙荣军同志任组长的米坪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华净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常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确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按照不低于14日更新一次的原则定期在门户网站推送更新信息。另外,根据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7个村每个村安排1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措施,全力推进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我乡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落实了“十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制度、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价制度等。乡属部分部门还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其他制度,用制度建设来保证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经费使用等较为固定的常规事项常年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2020年,米坪乡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开9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外公开发布91条信息,其中社会事务信息公开11条,安全生产信息公开17条,医疗卫生公开信息7条,财政资金管理公开2条,文化旅游公开9条,扶贫开发公开16条,林业服务公开13条等。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2020年,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反馈的问题,我乡重点加强了对信息发布规范、政策解读、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等信息栏目的逐项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0 |
0 |
109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0 |
7 |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乡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怕公开、不公开等思想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公开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仍然存在着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中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不够。
(二)下一步改进工作
202,1年,我乡将按照《条例》和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下一步将切实增强信息报送意识,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