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3: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体育馆二楼,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12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贵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条例规定,立足文旅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准确、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文化、旅游、体育类及文旅市场安全、疫情防控等信息47条,以方便群众了解文旅体各项工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为群众带来参考价值。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学习依申请公开经验做法,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明确责任,强化依申请公开档案资料收集保管等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信息撰写培训,严格落实信息报送“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把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四)平台建设。结合文旅体工作实际,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府信息,保证平台日常维护,定时更新工作动态,及时公开重要政策。2021年,修订开阳景点、旅游指南、民俗风情和主题旅游信息114条,充分展示开阳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美好形象;主动公开文、旅、体政策文件17条,使文旅行业管理不断透明化。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畅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我局坚持“涉密不上网、 上网不涉密” 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8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共文化、体育、旅游线路、旅游景点等方面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质量,加强信息梳理,着重抓好公共文化体育建设项目、文体活动、旅游等方面的宣传展示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网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