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4 11: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城关镇磷都大道78号政府大楼,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1110)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报部门动态信息108条,其中门户网站采用8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31条;发布统计信息14条;按要求发布了开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开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根据统计局工作实际按要求更新了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政策文件、权责清单、统计数据等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归纳总结依申请公开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责任,强化依申请公开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要求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内容不出差错。对信息撰写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的培训,要求全局上下把此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稳步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按时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宣传方式不断拓展,进一步加强对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我县经济运行情况相关数据。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三审三校”的原则,为强化信息发布的监督作用,发布信息时,提供信息的科室需填写《开阳县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以来,开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主动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丰富,信息质量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丰富统计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回应社会关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开阳县统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