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09:3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医疗保障局栏目下点击查看,查看具体链接为(https://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遵义路54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533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结合开阳县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设置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联系方式等10个公开目录,做到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内容准确、公开重点突出。2021年,共公开工作动态32条,政策文件6个,政策解读3个,公布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及时更新维护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务服务、联系方式等栏目内容。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实现快速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开阳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三校三审”等有关制度,政务公开的信息做到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签字后方可公布,重要信息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三是严格保密审查主动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事件零发生。四是及时更新。对公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公开页面,标准规范清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积极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后的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严把公开内容,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反思与整改,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公开相关医保政策和重要信息发布,公开我局工作动态,让群众及时获取和了解医保动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医保政策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信息公开平台的利用还不够好,没有较好的引导群众关注和使用。

在接下来的2022年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和方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员政策把握、使用操作、信息维护及发布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层次,优化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方便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三是进一步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发布宣传信息,提高信息的普及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