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南江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南江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0:2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南江乡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xzjdbsc/myx/zfxxgk_5777351/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南江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南江乡政府大楼二楼;邮编:550399;电话及传真:0851—8738005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乡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由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南江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乡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坚持为民、便民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公开信息127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工作动态36条,履职依据2条,权责清单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社会事务信息12条、安全生产信息12条、医疗卫生信息12条、财政资金管理信息12条、文化旅游信息12条、扶贫开发信息12条、林业服务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切实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严格把关,提高办理效率,畅通申请渠道。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南江乡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并按上级要求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通过乡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栏目,统一发布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四)平台建设。我乡以开阳县门户网站、政府公示栏等形式公开了我乡政府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乡党委政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方式,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乡将对症下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我乡将认真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提升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更新相关文件,确保群众可以在第一时间看到政府的最新消息,同时组织全体乡干部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认真对照《条例》,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行政机关收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乡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