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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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6 17:1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2020_123/index.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六块碑居委会城北路15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28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开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县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信息真实合法。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156条,其中,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4条、机构设置4条、政策文件9条、工作动态8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权责清单1条、退役军人事务4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条、联系方式1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主动公开单位权责清单,将有关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核查,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四是本单位目前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人,信息发布前由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发布,保障发布内容合法合规。为更好地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对内和对外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要求,确保工作开展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已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别是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联系方式等。目前暂未开通其他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公开透明,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明确各科室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数量较少;三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

下一步改进重点: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及时更新。四是强化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