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7 14:1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教育局联系(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144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11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应公开尽公开。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入学、招生、学生资助、教师招考、便民服务卡等信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目更新“教师管理”52条,“学生管理”49条,“民办学校管理”28条,“公办学校管理”49条,“行政许可”245项。三是加强主动公开。明确权责清单,公布机关简介、教育概况。累计在县教育局本级栏目及时发布工作动态36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共15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县教育局收到科研机构自然人依申请公开2个。在内容上,主要涉及县域内农村中小学学校数、在校学生数、教师数,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支出投入情况。目前,已全部办理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开阳县教育局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开阳县教育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为推进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障。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县教育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积极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围绕学校办学特色、教师招考、教育教学改革、疫情防控等内容,利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教育信息618条,发布数量较上年增加87.3%。累计关注2万人,较上年增加53.8%。常读用户数达8000余人,较上年增加33.3%。

(五)加强政府信息监督

本年度,县教育局把信息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解读4次,解读率100%。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对《开阳县2021年学前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开阳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公开征求意见。二是聘请义务监督员。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通过召开校园长大会,通报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6.009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未公开本年度违纪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改进情况:对违纪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经过保密审查后再进行公开,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完善年度信息公开要点,明确责任,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强化教育综合评价改革信息发布,为“强省会”行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是行政性事业收费情况。主要是: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取暖费,普通高中考试考务费,共1186.009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