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15:2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迎宾大道1号麒龙城市广场C区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95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对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重点围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服务功能。

(一)主动公开

一是充分发挥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运用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特别是抓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截至2022年12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2条,工作动态类336条,人事信息类5条。

二是认真做好网民留言、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机制》要求,落实办理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确保网民反映问题事事查清楚、件件有回音。2022年共受理网民留言22件,办结22件,均按政府办要求核实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说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补正申请内容、规范答复形式、征求意见程序、答复时间起算等工作要求,确保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按照法定时限规范答复。

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严格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内容关、文字关,有效减少信息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精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做好更新和维护。围绕《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紧扣“强省会”五年行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紧扣强基础抓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36余条。

(五)监督保障

继续将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由专人负责,督促各单位、各科室按时报送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在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上还需下功夫;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