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15:0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医疗保障局栏目下点击查看,查看具体链接为(https://www.kaiyang.gov.cn/zfbm/xylbzj/zfxxgk_5777351/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遵义路54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5333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开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及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置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联系方式等10个公开目录,重点围绕医保待遇政策、打击欺诈骗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等政策热点工作推进信息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工作动态37条,开阳县医疗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年版)1条,医疗保障5条,政策解读1条,政策文件3条,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1条,及时更新维护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务服务、联系方式等栏目内容。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实现快速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开阳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程,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严格落实“三校三审”等有关制度,政务公开的信息做到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签字后方可公布,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事件零发生,不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确保医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持续良好开展。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充实网站内容,切实做好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栏目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医疗保障事务。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医疗保障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同频共振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双促进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重点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导向正确、管控有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公开相关医保政策和重要信息发布,公开我局工作动态,让群众及时获取和了解医保动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医保政策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信息公开平台的利用还不够好,没有较好的引导群众关注和使用。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组织各科室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正确把握医疗保障领域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界限。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舆情收集与回应,全面提升网络舆情办理回复效率与质量。进一步畅通群众与政府的沟通渠道,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