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16:2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现将开阳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开阳县城关镇遵义路54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113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开阳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综合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通知》,按要求调整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二是抓好政策文件发布解读,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的通知》《开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试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全年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和解读文件有5个;三是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开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全面梳理35项主动公开信息,逐一明确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等要素,逐项对照抓好信息公开;四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回应卫生健康“热点问题”,制定卫生健康“常见问题知识”,对医疗服务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回复,确保网民留言反映问题“事事查清楚、件件有回音”,全年收到网民留言2件,其中,省长留言板转办件0件,市长留言板转办件及市长信箱留言0件,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2件,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留言0件。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3个100%”(100%渠道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要求,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我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推送好本部门信息,维护好本部门栏目。

(四)平台建设。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建立专门的公开页面,按照标准规范清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全年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时限进行公开;二是我局按县人民政府要求,政策法规科负责将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提供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发布的信息在网站后台发布。同时,我局不断拓宽信息宣传渠道,通过其他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开。2022年开阳县卫生健康局被国家省市媒体累计被采用信息453条,其中,国家级媒体6条,省级媒体424条,市级媒体23条。

(五)监督保障。我局根据文件规定和工作实际,要求科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及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开阳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开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页上。

2.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2023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单位本系统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开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3.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4.加强渠道建设,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将卫生健康领域工作信息向全社会公开,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