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15: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三块石广场智能服务中心4楼,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51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立足园区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预期引导信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情况综述。

(一)主动公开。对照《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中规定的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园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招商引资工作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环保安全检查情况等工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22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归纳总结依申请公开经验做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责任,强化依申请公开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工作。2022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组织培训,对信息撰写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的培训,要求全委上下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同时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信息公开的高度上。稳步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一是努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在网上发布。二是宣传方式不断拓展,进一步加强对公安信息的公开力度,将发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展示出来。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对公开的信息要求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强,公开机制不完善。202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