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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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0 17:0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51-8725387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信息的公开发布。2022年,我局累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4条,全年共配合政府部门办结网民留言18件,处理结案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文件要求,参考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拟定了《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三校三审”等有关制度,政务公开的信息做到办公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签字后方可公布,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三是及时更新。对公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页面,标准规范清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积极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严把公开内容。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反思与整改,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向“标准规范”提升。二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足。三是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还存在差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

针对具体问题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编辑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知,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