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双流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双流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2 16:4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双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双流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双流镇双永村龙井路49号,邮编:550305,电话:0851-8755223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双流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开阳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把握原则、守住底线、聚焦重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镇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双流镇严格按照开阳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公开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乡镇建设与管理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双流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党政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和公开时限,公开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同时做好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依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并且对县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努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在网上发布,不断拓展宣传方式,做好做实政务公开工作,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坚持规范管理,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全镇公开信息规范、有效,杜绝信息发布迟滞、隐私公开等问题出现,集中精力健全长效管理与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报送信息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质量不高;二是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要求、内容的把握,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政务公开部门初核、分管领导审批制度,要求需政务公开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将拟公开信息报党政办公室,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提升群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被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