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南江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南江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4:5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南江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xzjdbsc/myx/zfxxgk_5777351/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南江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南江乡政府大楼二楼;邮编:550399;电话及传真:0851—8738005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23年以来,我乡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由乡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南江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开阳县南江乡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政府网站公开栏目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累计公开信息65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工作动态40条,履职依据0条,权责清单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乡镇建设与管理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南江乡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依照申请、答复、公开、公开期限四个程序,遵守公开原则、权利原则和利益均衡原则。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乡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布工作。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秉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明确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并按上级要求做好乡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通过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通过乡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栏目,统一发布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南江乡以开阳县门户网站、政府公示栏等形式公开了我乡政府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落实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全或不及时;二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下一步,我乡将对症下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制度。建立专门的信息收集与整理机制,确保能够获取到全面的信息,以便及时整理和发布信息。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程序,明确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和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按时更新相关文件,确保群众可以在第一时间看到政府的最新消息,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能力。提升信息公开意识与能力,加大对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理解和重视程度,让他们具备更好的信息公开能力,能够提供更深入和丰富的信息内容。三是鼓励公众参与。如征求公众意见、举办听证会等,同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信息公开的重视和参与意识。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