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0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开州大道18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50168)。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总体综述如下: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动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预算决算、行政许可等法定内容的主动公开,2023年,无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坚持“谁上报、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网站公开信息审批制度,对局属部门需要公开的信息,按要求填写《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网上发布信息,做到该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该公开的坚决不予公开,确保发布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宣传公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窗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定期自查自纠,发现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提升服务质效上下功夫,全面落实惠民便企政策,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事联办”“一窗综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等“放管服”改革举措,帮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

(五)监督保障。压实责任,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细化明确各警种部门的任务职责,建立定期检查通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收集并积极回应政务新媒体网友的咨询和建议,202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8

行政强制

1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第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在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公开的部分信息未及时更新;二是信息统计人员对数据把握不准确;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县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全力改善相关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要求,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转变理念、提高认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三是科学细致谋划,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各项部署,把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入2024年工作任务中,认真审视自身不足并加以改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纵深开展,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确保2024年县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被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