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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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5:18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51-8725387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监督、拢民心、助发展,更高质量推动稳就业保民生工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作为,主动公开。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2023年,我局累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54条。其中,在稳岗就业栏目公开信息110条(含招考招聘公示21条,就业创业政策公示6条,就业创业补助公示28条,就业创业培训公示52条,劳动保障公示3条);在社会保险栏目公开信息12条;在便民利企服务栏目公开信息7条;在常见问题知识库中更新信息7条;更新单位职责1次,工作动态更新17次。全年共配合政府部门办结网民留言25件,处理结案率100%。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文件要求,参考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我局拟定了《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三校三审”等有关制度,政务公开的信息做到办公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签字后方可公布,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三是注重时效性。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更新,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同时,多途径拓宽公众知晓信息渠道,线上线下同时发力,传统渠道与新媒体同步公布,着力保证公众对我局政务工作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务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工作动态等栏目,对我局各项工作全覆盖,确保应公开、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非法定职责需公开内容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公众可申请公开。我局定期研究优化栏目设置,确保信息公开栏目科学化,重点突出化,指向清晰化。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严把信息公开内容关同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反思与整改,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第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有时存在滞后性,导致公众对我局政务工作了解不及时;二是部分公众未获取已公开信息了解渠道,导致公众对关切事情进展了解不及时;三是作为民生服务部门,部分公示内容在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办事上不够便利,不够完整。

2024年,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的及时性,确保公众对我局政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了解知晓;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研究确定我局应予公开的信息;三是加大政策公示和解答的力度,特别是加强社会公众关心的业务及高频业务的公示解答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