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龙岗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龙岗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09:5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龙岗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龙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龙岗镇紫江大道45号政府大楼,邮编:550309,电话:0851-87572236,传真:0851-875262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岗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镇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龙岗镇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依法行政的原则,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不断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知情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2023年,龙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全年共计公开信息96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单位职责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工作动态38条,法定主动公开53条(权责清单2条、社会事务25条、安全生产12条、医疗卫生12条、财政资金管理1条、村建管理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龙岗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龙岗镇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工作有序进行。所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和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龙岗镇政务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诗画开阳、开阳县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公开,无自建设其他平台。日常工作中采取广播、小喇叭、干部入户、村务公开栏、村民组微信群等形式,加强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龙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龙岗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强;二是部分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规范还不足。

下一步,龙岗镇将持续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抓好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二是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把握时效性,丰富公开的形式;三是加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持续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