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龙水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龙水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11: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龙水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2020_123/)。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龙水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开阳县龙水乡人民政府,传真:87224348,电话:0851-87360520)。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23年,我乡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制定《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具体如下:

2023年,龙水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发布和更新信息,以公开为原则,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篇。

(二)依申请公开。我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乡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实行专人负责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2023年,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2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工作要求进行工作。二是加强制度保障。积极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个平台,积极发布工作动态、乡镇动态、乡镇建设与管理等信息,增强群众对龙水乡人民政府工作的了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府公开信息依托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乡要求需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谁审核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的工作模式,细致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定时登录网站查看预警栏目并进行相应更新,按时更新内容,使更新频率达到要求,发布信息后,及时与县政务公开科对接,审核无误后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常态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收集群众意见的方式不够丰富。

3.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领导和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解决措施: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2.丰富意见征集方式,不仅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还可以采用召开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书面发函等方式征求群众真实意见。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