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水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水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5:4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水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fbm/xjtysj/dwzz/)。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水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156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50388。)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在以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主阵地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以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系统做好水务领域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政务公开经办人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准确、无差错。及时更新水利政策法规、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分工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23年12月,全年受理办结水务行业行政许可事项50件,其中: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备案34件,取水许可审批16件(含注销、延续变更);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落实办理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确保网民反映问题事事查清楚、件件有回音。2023年共受理网民留言4件,办结4件,均按政府办要求核实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说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补正申请内容、规范答复形式、征求意见程序、答复时间起算等工作要求,确保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按照法定时限规范答复。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发布,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有效减少信息错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开阳县门户网站、政府公示栏等形式公开了我局的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我局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局班子成员主抓、纪检监督协调、局办办组织实施”的方式,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务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把政务公开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严格对各科室进行打分奖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4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县水务局紧紧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组织信息员培训,力争做好党的政策、行业行规“宣传员”,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及人民群众期盼还有所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工作动态类信息更新较多,文件政策类信息更新较少。二是信息采集、挖掘力度不够,侧重于工程建设进度的跟进,对后续的收益、运行等跟进报到较少。三是人员变动较快。由于部门专业性较强,我局工作人员大多为专业技术人员,由于业务需求,负责信息同事熟悉工作后基本就调离岗位从事业务工作,政务公开衔接度不够高,导致部分信息公开滞后。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种类和价值。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多“借外力、练内功”,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加强信息报送挖掘力度、采集范围,及时、准确将上级政策传达到基层的同时,多渠道收集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推送开阳水务工作的亮点、名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