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16:5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学良大道农业科技大楼,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102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文件精神和内容,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奋力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村和美宜居、农民稳步增收。

(一)主动公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公众号、单位宣传栏等形式,围绕农业农村补贴、惠农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维度和力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涉农补贴信息8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24条、农业农村管理信息6条、农产品质量安全4条,工作动态65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栏6条,其他类22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经验总结,推进依申请公开及时、有效开展,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了《开阳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答复机制,畅通工作渠道,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平台的建设、使用和管理,定期开展信息自查和清理,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和管理信息公开平台。与县直部门等单位开展常态化工作和信息交流合作,在节假日、赶集日等开展宣传活动,把政府最新公开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人民群众,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

(五)监督保障。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第一时间公开、严格把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准确性。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等原因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674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足,主要表现在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发布栏目的界定还不够清楚。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为主,呈现内容不够鲜活具体。

改进措施:一是多参与培训,或者采用跟班学习的方式对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全面掌握;二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呈现形式,比如引入音频、视频等元素,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