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龙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龙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7 15:0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龙岗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龙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龙岗镇紫江大道45号政府大楼,邮编:550309,电话:0851-87572236,传真:0851-8752628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龙岗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开阳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围绕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重点,积极、有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龙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要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等,全年共计公开信息89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4条、机构设置15条、工作动态21条,政府信息公开条4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龙岗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公开要求和时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信息全面、客观、真实,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原则,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努力做好平台信息更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效,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先审查、后发布”“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常态化意识等有待提高,三是工作人员变动较快,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