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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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07 15:2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硒城街道办三块石广场智能服务中心4楼,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511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由综合部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其余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经开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2024年定期公开了园区招商引资、环保安全等工作信息,适时更新了单位领导之窗等栏目。同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24年经开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度,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进一步作了明确,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干部职工开展培训,进一步有效维护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扎实推进建设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硒养开阳等形式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招商引资、项目环评、工作动态等信息,有效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了审查程序,落实了审查责任,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有人审,有人核。同时,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各部门定期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开阳经开区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报送的政务信息数量不够,因机制体制改革进行人员调整,负责人对信息工作不熟悉,工作推进不够有力。二是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还不够严格,存在个别信息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就发布的情况。下一步,开阳经开区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督促各部门积极报送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我单位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