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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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0: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之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fbm/xjtysj/dwzz/)。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交通运输局进行联系(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204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5252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开阳县交通运输局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遵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紧密围绕开阳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以及人民群众的关切焦点,积极推动交通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稳健前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开实效。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交通运输重点任务,我局选取了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全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民生实事项目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进展情况,加大工作执行与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让公众全面了解交通运输工作动态。

(二)加强政策解读,促进政策落地。针对交通运输规划发展、行业监管等重要专题,我局及时发布并解读相关政策措施,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推动政策有效实施。

(三)丰富公开类别,拓宽信息渠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不断丰富,涵盖机构职能、计划规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多个方面,为公众提供了更加全面、便捷的信息服务。在2024年度,我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进行信息公开,全年高效受理办结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事项221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4件、城市公共客运行政许可事项1件、维修经营备案16件;行政处罚120件,行政强制0件。

(四)依申请公开和舆情回应。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同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及时完善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县政务信息公开办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网站平台进行高标准建设与管理。在信息发布环节,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实行“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保障政务公开信息的安全、规范、有序。

(六)监督与保障。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第三方评估、网上留言、信访接待、业务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互动交流等多种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内部办理工作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提高回复效率和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与成效。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完善,难以充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二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够成熟,人员流动性较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让公众能够获取到更全面、更真实的信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