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6 14:4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公布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开洲大道体育馆二楼,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212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聚焦文化旅游领域,健全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审校工作机制,做好政策解读、重点信息发布、部门动态更新等系列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推进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规范性。持续完善《开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审核把关、公开发布等各项环节和流程,明确要求公开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上传至平台发布,层层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二)引入专业技术,提升公开保密性。在运用政府门户网智能校对平台的基础上,引入联通公司“云咖”文本检索系统,对公开信息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涉及个人隐私、涉政表述差错等排查,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整改到位,加强信息风险排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不实信息上网发布,切实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与保密性。

(三)紧盯时间节点,提升公开实效性。按照《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维护我局在门户网上公开的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部门文件、办公地址、办事指南、公开年报等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共文化服务”“走进开阳”“政策解读”“公共法律服务”“预算决算”“稳岗就业”等栏目,2025年,对外公开相关信息41条。

(四)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丰富性。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载体,通过图文、短视频、现场直播等形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矩阵,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旅居民宿、旅游路线、文化活动、历史民俗、体育赛事等文化旅游宣传信息220条,提高开阳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7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相关文件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不够,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分布不均衡。三是新媒体平台发布的文化旅游宣传信息形式创新不够、质量不高、关注不够。

(二)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培养理论扎实、业务精湛的政府信息公开人才,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二是强化公开意识。结合文化旅游实际,精准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按要求及时有效管理维护公开栏目、公开信息,做到不漏报,全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强化公开质量。与其他区(县、市)文旅部门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方式,确保文化旅游公开内容鲜活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