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南江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南江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31 11: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南江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xzjdbsc/njx/zfxxgk_5777351/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南江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南江乡政府大楼二楼;邮编:550399;电话及传真:0851-87380054、0851-8738004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江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现向社会公开开阳县南江乡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南江乡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政府网站公开栏目要求和南江乡实际,全面梳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专栏、政务公示栏、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5年累计公开信息57条,其中预算决算1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乡镇动态31条、乡镇建设与管理12条;及时更新政府领导信息和机构设置,便利群众办事,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时限,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秉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部门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明确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及时更新乡镇动态、乡镇建设与管理等栏目,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示栏等平台公开了乡政府的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2025年,南江乡监督保障工作扎实有力,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密不上网、不上网不涉密”和“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落实政务公开考核机制,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处理群众的咨询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未能及时更新乡政府工作动态及相关数据;二是信息审核发布流程落实不到位,偶有出现错敏信息;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缺乏新颖内容。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的管理,及时更新、完善数据补充,确保公开信息时效准、覆盖广;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流程,确保信息不出错、不泄密;三是广泛收集各类信息、资源,促进公开信息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