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14:03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开阳县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之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医保局联系(地址:开阳县遵义路54号;电话:0851-87253330,邮编:5503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开阳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便民服务实效为目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累计公开工作动态10条、政策解读0条、政策文件0条、重点领域公开3条,及时更新维护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务服务指南、联系方式等基础栏目内容。涉及医保基金监管、参保缴费政策、医疗救助标准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均第一时间通过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确保公众可查询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开阳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各科室公开责任,将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基金监管等公开内容精准落实到具体承办人,确保公开工作权责清晰;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照《贵阳市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对拟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进行层层把关;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每日开展读网自查,及时处理网站预警提示,确保公开内容无错漏、无违规。

(四)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医保局专栏,及时更新医保政策法规、政策解读等。

(五)监督保障

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每季度开展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政府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1.表格内容如为0,需填“0”或“-”,不可空着;2.注意表格数据单位;3.表格只填数量,不带单位。下同。)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3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1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1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0

(注:1.上年结转数量需和2022年报中对应“结转下年度数量”一致;2.需注意表格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如第1、2行与最后2行;倒数第3行是本年度办理结果的汇总等。3.如“其他”数据非“0”,需在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或相应表格下进行具体说明;下表中“其他结果”同。)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图文、视频等群众更易理解的多元化解读形式;二是部分基层医保经办点的信息公开延伸不足,乡村群众获取医保公开信息的渠道仍需拓宽;三是信息公开的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公开内容对群众实际需求的贴合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针对参保缴费、医保报销等高频民生政策,制作图文解读、短视频教程,通过微信公众号、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广播等多渠道推送,提升政策知晓率。

延伸政务公开服务触角: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点设置政务公开查询终端,张贴医保政策明白卡,安排专人负责解答群众信息咨询,打通基层公开“最后一公里”。

优化公开内容精准性:每季度梳理群众医保咨询热点,有针对性地公开高频问题答复清单,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回头看”,及时补充群众关切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开阳县医疗保障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特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