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9 16:2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现公布开阳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kaiyang.gov.cn/zwgk/zfxxgk/xxgknb_5784164/2020_123/)。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开州大道140号,邮编:550300,办公室电话:0851-872513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开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阳县征收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开阳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进行政策解读。更新完善本单位的单位职责、领导之窗(领导分工、领导简历)、机构设置、政策文件等信息。土地出让权交易、用地批复、征地方案及公告、规划计划、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等公开信息419条。

土地出让权交易

13条

用地批复

47条

不动产登记

246条

征地方案及公告

36条

规划计划

23条

自然资源

54条

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相关信息,2025年在开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开阳县自然资源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267项,其中,行政许可30项,行政处罚175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类24项。2025年度行政执法:行政许可1155件,行政处罚131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征用0件,行政裁决0件,行政给付0件,行政确认11804件,行政奖励0件,行政补偿0件,行政检查14件,其他行政执法0件。政府集中采购金额 416.76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及会商机制,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项目建设及规划方面,均为自然人申请,已按时规范答复,本年度内办结4件。全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含:全面公开开阳县自然资源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不动产登记信息、土地类信息、规划计划信息、自然资源类相关工作、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需公开的内容,由分管领导在《开阳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审批表扫描发送至政务公开科指定邮箱。我单位电子政务中心统一将需求公开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后台上传,由县政府办政务公开科审核后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督查,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局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落实, 优化考核标准,以考促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做优做实。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针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并加强督促落实,及时总结、推广政务公开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5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部分领域公开深度和广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充实和细化,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的内容审核还有待提高;三是政策解读方面文字解读较多,音视频解读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公开标准和流程,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再次严格审核程序,不定期自查相关政务公开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程序,提高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加大音视频方式的解读,切实丰富政策解读的内容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