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开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11:1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开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开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kaiya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开阳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开阳县硒城街道开州大道18号,邮编:550300,电话:0851-8725016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开阳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定位,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依法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户籍管理、预决算报告等各类信息110条,处理群众来信留言34条(含公安为民网站),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政策进行全面解读,让群众对公安工作看得到、能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以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已办结完成3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统计报送等多方面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实时掌握文件发布时间,及时做好有关文件的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快推进门户网站功能提升,努力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发挥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

(五)监督保障。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做好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日常监测抽查,及时检视问题,督促落实整改。202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761

行政强制

1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维护“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第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的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深化公开意识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全局各警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公开效果;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并以多元化形式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被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